Gamestar wrote:上次經過一個十字路口...(恕刪) 是啊!所以那些行人哪天上了救護車!因路人急煞,本來還好可能會惡化病情~本來大家都應該互相禮讓~體諒~這執政黨執政8年,只教會我們仇中、族群對立~導致現在誰都不想讓誰~有能力的人也不想幫助別人~
行人走斑馬線闖紅燈不管是不是帝王條款,不都是應該以安全為先?騎車開車要注意的地方也很多,尤其很多斑馬線位置在你注意完對向跟轉彎車後,突然注意到有人甚至是闖紅燈的根本都需要急煞,只要我沒辦法確定後方來車跟我自身安全的,我一律不會讓,平常我是連停止線都不會超越的守法人,但是撞到一次你的安全跟財產都受到威脅,行人想拿罰單來賭就來吧很多路人從人行道上看手機?看旁邊?反正就是不看來車不看路就直接衝了,我以為馬路如虎口,就算可以通行也是先確定安全在通行不是?有法規在等於吃無敵星星跟前兩天那個三重踢車一樣?無限上鋼?禮讓行人的前提也要行人自己懂得確保安全,要多推廣甚至增加罰則,單方面的限制只是增加混亂而已
其實這很多交通法規都會被誤解 ...像現在這禮讓行人原本是車輛在路口緩慢的速度的下轉彎時,如果當下有行人過馬路,必須禮讓 ...現在不知道為什麼變成,在雙向即使各有四條車道的馬路上,行車燈綠燈可直行通過,有行人違規過馬路,八個車道上的車都要從50公里左右的時速緊急煞停,讓這行人通過?
gudodayn wrote:其實這很多交通法規都會被誤解 ...像現在這禮讓行人原本是車輛在路口緩慢的速度的下轉彎時,如果當下有行人過馬路,必須禮讓 ...現在不知道為什麼變成,在雙向即使各有四條車道的馬路上,行車燈綠燈可直行通過,有行人違規過馬路,八個車道上的車都要從50公里左右的時速緊急煞停,讓這行人通過? 法條並沒有被誤解,行人闖紅燈就是違規,但駕駛人除了遵守法規以外,還有責任全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的義務。這位計程車司機是可以輕鬆煞停卻高速刷卡行人,而非反應不及。
resolve wrote:法條並沒有被誤解,行...(恕刪) 其實這位計程車大哥當下的情況只看那一小段影片,我不太知道整個的情況!我只知道那路口的路況 ..... 幾乎天天經過但是我的確看過摩托車強制停下來禮讓違規過馬路的行人,後方兩台摩托車追撞的 (很輕微) ...但是這法規的問題就是 行人 大於 機車 大於 汽車 ...即使違規, 法規永遠站在有優勢的那一邊 ...我也沒看到警察積極的宣導跟嚴格裁罰 "違規" 過馬路的行人!不過轉彎時, 需要禮讓行人應該是學開車/騎車的時候教練就要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