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檢舉魔人根本就是病態了

台灣胖胖糖 wrote:
前陣子被民眾檢舉但因...(恕刪)


我覺得應該可以改一個做法~可能會有效果很多!

例如:併排停車或是亂停車之類的,導致別人違規被檢舉的

全部罰單都要算在併排停車的那個人身上,這樣應該再也不會有人敢併排停車了~

或是按照比例分擔~

不然並排只有一張,他哪會怕!
有些違規魔人根本就是病態了
台灣胖胖糖 wrote:
前陣子被民眾檢舉但因...(恕刪)


是否開單是看員警心情的,

不同的員警收到你的案就會有不同的做法,

我上次停紅綠燈故意站在外側車道的斑馬線上,

我要闖紅燈但沒車要禮讓我,

所以我依法檢舉10台左右的汽機車未禮讓行人,

法令明明說就算行人違規汽機車也要禮讓的,

可是接案的員警卻都不舉發.....

所以我把他轉警政署的政風室,

我指控那員警未依法辦理、瀆職.....

可是到現在一點回應也沒有,哈哈!
我遇到這種違停就是停車等待
後方車發火自然會上去理論或按喇叭
就等著看戲
先按喇叭違規仔不讓
再行跨線


懂?
真的是太閒了
實名制
做個網頁
上網查
誰舉報你 為什麼不能知道
你可是被罰錢 記點的人耶
告人都能知道誰告你了
t5685963
[+1]
很多檢舉魔人是因為自己被檢舉之後,產生的報復心態所導致

我們換個角度來思考,路上有這麼多違規的事情,要檢討的不只是用路人,真正有執法權的警察到底在哪裡? 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多違規的事件發生,是道路設計不良還是法規設計不良? 全然怪罪用路人,被逼到不得已而違規因而受罰,也造就了很多被檢舉的人成為檢舉達人,這個社會變得紊亂而不是變得更好
家裡沒小強
可惜選民都是死忠的,只要政府活起來,就沒有鱉腳的對策
法客 wrote:
應該要有一個反彈機制,
亂檢舉者經查證屬實
必須賠償罰單1/2的懲罰

當年的地溝油也是靠一個老農夫努力不懈層層檢舉

最終才揭露頂新集團的惡狀

你覺得一個違規不爽就要箝制公民揭發不法的權力?

難怪當朝政府對於「吹哨者條款」始終擱置,以便讓官員繼續偷雞摸狗

還有你知道01也需要仰賴「檢舉」機制管理討論區嗎?

在01上面檢舉違規發言,也需要公布姓名跟連坐????
檢舉可以線上申辦,申訴也可以線上申辦

他有照片檢舉你,你也有檢舉照片申訴

照片與影片不能修剪,通常一定會拍到併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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