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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很簡單直白的事;
重型機車,就是機車,
本質不是汽車,
就不要當成汽車!
一般公有道路,就停放機車格;
在未來,針對現有機車停車格,
為方便相對大體積重機停放,
可利用現有機車格合併,
或是視情況路況,適當增加容額;
如果現況停不下,就是自行找尋,
開放汽車格的私有停車場;
對比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若自己選擇購買比較大的汽車,
比方Pick-up,或是大型休旅;
難道政府還要特別另闢,
相對大型汽車停車格??
或是針對大型汽車駕駛人,
開放遊覽車停車格使用??
同樣的道理,
政府不知道為何面對重型機車時,
卻變成,機車/汽車不明?
重型機車路邊機車停車停不下,
大型汽車路邊汽車停車停不下,
就是自己想辦法,
去找適合的停車處;
機動車輛購買,都是自己的選擇,
購買前就知道帶來便利或是不便;
沒有什麼應該不應該;
都會區,又不是沒有大眾運輸,
汽車停汽車,
機車停機車,
特殊需求,使用者自行解決,
沒有人強迫使用,
重型機車,或,巨型休旅及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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