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速限30公里和40公里是合理的???

watson0106 wrote:交通部的確應該重新訂定各種道路速度限制標準
此標準可為一個範圍,例如市區道路20米寬速限為60-70
各縣市交通局再依據實際的道路設計、路況詳細訂定並標示
如未標示則以交通部最低60為速限標準

時代、科技在進步,政府單位也要與時俱進

你說的是這個嗎?
表1.4.1 公路等級與設計速率
公路等級 地域特性分類 最低設計速率
V<sub>d</sub> (公里/小時)
交通功能分類 行政系統分類
一 級 路 鄉 區 平 原 區 120 高速公路 國 道
省 道
丘 陵 區 100
山 嶺 區 80
市 區 80
二 級 路 鄉 區 平 原 區 100 高速公路
快速公路
國 道
省 道
縣 道
丘 陵 區 80
山 嶺 區 60
市 區 60
三 級 路 鄉 區 平 原 區 80 快速公路
主要公路
國 道
省 道
縣 道
丘 陵 區 60
山 嶺 區 50
市 區 60
四 級 路 鄉 區 平 原 區 60 主要公路
次要公路
省 道
縣 道
鄉 道
丘 陵 區 50
山 嶺 區 40
市 區 50
五 級 路 鄉 區 平 原 區 50 主要公路
次要公路
省 道
縣 道
鄉 道
丘 陵 區 40
山 嶺 區 30(註一)
市 區 40
六 級 路 鄉 區 平 原 區 40 地區公路 縣 道
鄉 道
丘 陵 區 30
山 嶺 區 20
註一:按30公里/小時設計將對環境造成劇烈衝擊或經費劇增時,其最低設計速率得採用20公里/小時。
註二:專用公路之等級,由興建機構視需要擬定,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YTKessel
核心問題在於台灣沒有速限訂定規範,只有如上表的設計標準,簡單來說就是只要不超過設計標準(假設70),主管機關說0~70之間任一值都可以(因為沒有規範),也不需新增、變更現有工程
YTKessel
所以才會到處會有視線廣闊良好、無交叉路口、又直又寬、比高速公路還寬,但速限50、40的限速
機車市區限速40,
這我在30年前考機車駕照就是這樣規定了,
也不是民進黨首創的。

不過當年真的不常取締就是....不,是根本沒在取締。
piyopiyo765 wrote:
機車市區限速40,
這我在30年前考機車駕照就是這樣規定了,
也不是民進黨首創的。

不過當年真的不常取締就是....不,是根本沒在取締。


其實很多東西都是早就有規定了
只是最近這幾年才開始較常取締+一直新增科技執法
然後那些有壞習慣的就開始哀哀叫了
hch2006
他們就羨慕道德低的年代, 還可以隨地大小便
YTKessel
本就跟民進黨一點關係都沒有,而科技執法其實也沒有不好(有問題是申訴流程),速限規定雖有但不完善,速限沒有不能慢,但主管機關只想靠一根限速牌就要大家降低40,但道路設計工程還是原本50,擺明就是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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