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別再害人,全面禁止單車上路是唯一解方!

既然要管制應該就要考單車駕照
定時驗車,車子出廠前要配前後燈,鈴鐺,方向燈,後車雷達,前後與腳踏板反光片,後照鏡等等
還有沒戴安全帽也要罰500
june-sue wrote:
車子出廠前要配前後燈,鈴鐺,方向燈,後車雷達,前後與腳踏板反光片,後照鏡等等
後車雷達成本太高太貴~~駁回
june-sue
碟煞成本也滿高的
機車撞腳踏車....這個.....按照二輪撞四輪原則,機車全責,沒啥好說!
小保羅155 wrote:馬路只容許行人、機車、汽車三種速度

隨著時代的發展,交通方式日益多元,道路規劃面對多元的交通使用需求,面對的挑戰與日俱增。

貨車/卡車(重車)、汽車、機車、自行車、行人,由於速度/體積/重量/安全性等屬性差異,基於安全考量及行車效率應以限制,以降低事故意外發生。

自行車多半沒有後照鏡、方向燈的裝置(或夜間照明,在夜間燈光不明下危險性增加),導致在切換車道時,自行車駕駛無法有效看清後面路況,且後方駕駛沒有明顯的訊息得知前方自行車行車動線預測。

目前法規上對自行車沒有明確的使用規範(例如:過馬路比照行人,應走斑馬線等),且自行車定位不明,介於行人與機車之間,可於人行道、機車道上使用,所以經常發生自行車鬼切(任意切換車道)意外事故。

建議將自行車地位明確定義,納入合宜的使用法規與規範,以免使用混淆。加設輔助裝置,提升安全性。

PS:文章標題矯枉過正,因噎廢食,世上沒有絕對安全的事情,如果出意外就禁止,那世上沒有可行的事,即便是醫療都存在風險,但因為風險瑕疵而放棄救命救病,利弊權衡自判。
seatree wrote:
ubike猴,10隻至少有7隻都闖紅燈,不然就是左轉都從馬路右側鬼切,只要沒警察就跟沒政府一樣亂騎。

機車猴不能因猴幹掉機車,是因機車是庶民運輸主力
ubike猴不能讓大家不因此不幹掉單車,是因ubike是圖利廠商的玩具,拿掉剛好
. wrote:
單車別再害人,全面禁止單車上路是唯一解方!


紅牌重機~尚未在國道害死任何一條人命
就已經先被禁止上國道了
必須先為紅牌重機 叫屈 才對!

(僅幫紅重騎士叫屈 ~ 非我內心真實想法)
葉梓楓
真5
sunland
雀食,自國道通車以來我大重機事故死亡人數是0,反觀四輪大爺早已血流成河
A辣愛怕跑 wrote:
紅牌重機~尚未在國道害死任何一條人命
就已經先被禁止上國道了

沒辦法~
因為一上國道就會血流成河
因咽廢食,網路處處有專家
馬路就該是給馬走的路,禁止人類上馬路。
小保羅155 wrote:
單車幾乎都違規騎在被斑馬線,一年只看到一次有人會守規矩下車牽車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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