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羅155 wrote:每次右轉,都會有機車蛇出來,誰的錯?
首先釐清「右側」與「右邊車道」的差異,「右側」指的是同車道的右邊,「右邊車道」則是不同車道。
根據台灣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右轉彎的車輛應禮讓直行車先行」,這應該指的是兩個併行車道時,(左車道)右轉車要讓(右車道)直行車,該案例為同車道,所以不存在「右轉彎的車輛應禮讓直行車先行」的原則。同車道只有前後車關係,沒有右轉與直行之別。
但如果今天道路外側有「機車專用道」,那「右轉彎的車輛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就可適用,變成是(左車道)右轉汽車肇責大。
另釐清『汽機車是否可以在同一車道並行(即所謂「同道並行」)』
查CHATGPT:
一般情況下:禁止汽機車同道並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汽車與機車不得在同一車道內並行。
結論:原則上,台灣道路不允許汽機車在同一車道並行。
另說明『機車右側超車』
查CHATGPT:
在台灣,機車是否可以同道右側超車,要看具體情況而定。以下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詳細說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禁止汽車在同一車道右側超車。但這條針對「汽車」;機車未明文禁止,但仍需遵守安全原則。
機車可以在下列情況於右側超車:
- 前車左轉或打方向燈要左轉時,機車可從右側通過。
- 前方車輛停等紅燈或堵車未移動時,機車可沿車道右側緩慢通過,前提是:不危險駕駛、不跨越車道邊線(如雙白線)、無擠壓其他車輛或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