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是不是真的該廢除了,雖然不可能

主要是很多違規 規定本身就是沒有深思的
例如 : 變換車道要打滿方向燈
結果卻被檢舉仔拿來當成檢舉的材料。

要不要廢除檢舉仔 我覺得是其次
真的整頓交通法規,好好規劃道路
才是真正重要的事情。
源頭是那台違停,沒有違停就不會閃車跨線

你怎不去怪廢除違停檢舉的民進黨立委陳歐珀

照你的意思檢舉廢掉,以後大家買東西直接停車道中間

反正才幾分鐘,大家一起塞,大家都不用動,等你CALL警察我人都走了
你叫黑道小弟怎活 ????
8+9


民眾檢舉廢除 .....
那怎跟鴿子 建立良好關係??

我覺得這些檢舉者 .....
難道不怕檢舉到黑社會的座車或機車 ........ ??
這些都跟警局關係很好 ....
就不怕個資被透漏 被盯上 ???
民眾檢舉是不是真的該廢除了,雖然不可能
因為愛違規的垃圾老害還沒死絕
台灣胖胖糖 wrote:
有研究指出那些魔人要不是反社會人格
要不就是在賣行車記錄器的
又或者是社會邊緣人


是哪個研究你倒是給個出處

而且你根本就是借題發揮,害你違規的是那些違停的,你怎不敢吭一聲
個人是不響應檢舉,但有時是不得不檢舉,並排在車道中,下車買飲料買便當的一堆,這不檢舉嗎?
台灣胖胖糖 wrote:
民眾檢舉是不是真的該廢除了,雖然不可能



民眾是不是應該守法了??
我想是不可能了吧

無照駕駛.酒駕.毒駕.逆向行駛.不依號誌行駛.超速
蛇行.紅線違停.擋救護車消防車...

真的是不可能
David-Kuo wrote:
路上看見搶劫,車禍,火災要不要報警?

民眾遇見不法本來就該檢舉,這是法治社會?

可惜台灣看起來不是法治社會,違規的,貪污的,詐騙的優待特多
講起話來也特別大聲~


你報警的動作是知會政府去處理事端
政府開放民眾檢舉是把警察的執法權利下放給民眾
這兩件事的本質並不相同
但是問題來了
政府給民眾擁有公權力但是沒有承擔相對應的責任
這樣不對

民眾胡亂檢舉要不要背上刑責? 要不要負擔相對應的罰金?
這個才叫真正法治社會啦
BlueSky5230
罰單上面執行人是民眾嗎?你看到路邊有糾紛打電話報案,難道警察會聽從你的把人全都逮捕回警局嗎?民眾有裁量權?你根本就胡扯吧。散播錯誤的知識。
台灣胖胖糖 wrote:
傳送門我以前...(恕刪)
民眾檢舉廢除我支持 前提是科技執法的密集度要裝到90%以上 那樓主你要選擇民眾檢舉還是科技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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