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是不是真的該廢除了,雖然不可能

傳送門
我以前也因為這樣被檢舉過
真的很幹
雖然也許有機會撤銷罰單
但很麻煩我也懶得去申訴
重點是
檢舉的自己也違規

試問
這種的難不成要民眾待在那不能違規
然後等個1,2天導致交通混亂??
那些檢舉魔人根本已經是病態了

有研究指出那些魔人要不是反社會人格
要不就是在賣行車記錄器的
又或者是社會邊緣人
交通違規是不是應該不要再犯了???
雖然不可能
昨天公車又撞死斑馬線上的行人
如果所有用路人不再交通違規
民眾檢舉就真的沒有存在的必要
那些因為交通違規撞傷撞死人的嫌犯
很可能跟醫院與殯葬業有掛勾
讓他們有錢可以賺
曉得
台中就是cc哥的地盤,這種沒人性的事,覺得是誰幹的???
ab8071919
鍵盤打可以我也可以啦 [真心不騙][沒有不敬的意思]
廢不廢我沒意見
反正廢了就自求多福保險保多一點
法官也該廢除了。
八月二十
你有沒有想過該廢除的應該是你選的立委? 立了一堆廢法給法官判案,然後再讓民眾以為是恐龍法官
abczabcz
八月二十 那你有沒有想過,假設法條是5-30,為什麼永遠只判5。也只有追殺政敵會罰高吧
. wrote:
傳送門


影片 那個 被開罰跨越雙黃線
源頭是 旁邊有併排違停車輛
要廢除檢舉制度
應該要有其他配套措施
比如 看到別人違停
政府開放 民眾可以 爆擊 敲爛 違停車輛
類似 這種 配套措施
那 俺 倒是贊成 廢除檢舉制度
cmj979
挖靠電腦真忙
熱炒三杯
確實該開放違停可以砸爛不賠,這樣我就同意取消民眾檢舉!
台灣胖胖糖 wrote:傳送門
我以前也因為這樣被檢舉過
真的很幹
雖然也許有機會撤銷罰單
但很麻煩我也懶得去申訴
重點是
檢舉的自己也違規

試問
這種的難不成要民眾待在那不能違規
然後等個1,2天導致交通混亂??
那些檢舉魔人根本已經是病態了

有研究指出那些魔人要不是反社會人格
要不就是在賣行車記錄器的
又或者是社會邊緣人




自由民主的國家本來就不會允許民眾當起抓扒子

理論上是邪惡統治者讓你平常用來疲於奔命

讓抓扒子花時間來對違規民眾檢舉,造成互相猜忌與傷害,好方便管理 !






有問題的是制度,該修改的就應該要修改

八月二十
講道制度其實就是法律,而法律就是我們的立法院訂的,你看看現在的立法院能給我們什麼好的法條嗎?
Gabriellin
美帝可以檢舉隔壁鄰居草皮太長、太黃、沒補草,害我家房價降低惹
這不是檢舉人的問題,是核可這張罰單的員警。

明明就有裁量、解釋的空間還硬要核單。
籃籃香
本篇最佳回應!
tantan0558
員警當然是餵啥吃啥呀!每天就用這些白送來的資料無腦製單就有業績,跟記者無腦抄網路留言就可以做新聞一樣。
政府擺爛,沒辦法,人民只能無奈接受。
如果不要限縮檢舉,讓路邊的違停會因為怕檢舉而減少,不就不會影響到正常行駛的車輛?更有甚者,如果對於違停這類數量極度龐大的違規檢舉再給予獎金,大概違停很快就會消聲匿跡了。
很多事情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爛交通部認為「違停是小過失」,但卻沒想到這個小過失可能引發後續更多的違規與事故,這些要算誰的?個人認為,如果不開放檢舉路邊違停,那起碼要建立一個制度,就是如果是因為他人違規而「被迫違規」的狀況,所有後面的罰單全由前面的違規者來付,這樣也可以從源頭解決問題。
八月二十
路邊違停已經不能檢舉了,只能檢舉跨越雙黃線,人民求仁得仁
你這樣叫人渣檢舉魔人怎麼生活~
生活都失去重心了~
chargechen
你這樣叫人渣違規魔人怎麼生活~生活都失去重心了~
八月二十
當違規變成一種常態,不違規的人就變成了反社會人格了
當違規變成一種常態,不違規的人就變成了反社會人格了
venon
+5
knift
身處六都之外,真的要合法停車沒那麼難,通常100米內一定有可以合法停的空間,但是仍然滿路違停,因為大家都只要停門口。每次講違停就牽托停車空間不足,但是六都外違停都是自己懶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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