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酒駕猛撞垃圾車,血濺引擎蓋,女清潔隊員慘死 (一審判決出爐

看報導,
被撞的人直接斷肢。

肇事人有多家餐飲店,
好好拿出誠意跟對方談和解吧。
linpink
被撞的女清潔員走了.....RIP
nh02532
肇事者說他經濟狀況不好,怎麼和解?
Gary2013 wrote:
看報導,被撞...(恕刪)

想多了,這種沒有脫產跑路都算不錯的了。
通常酒駕毒駕這種都是慣犯,也代表法律逞罰的力度根本不痛不癢沒有矯正效果。
而政府明知如此卻不積極改變。
你各位走在路上自己自求多福啊
Gary2013
有報導說已經開始喊窮了。
垃圾人渣.....

喝酒開車~怎麼不把自已直接撞進去壓縮槽擠扁!!
酒駕.毒駕 根本算是炸彈
接著脫產裝死輕判...

司法改革好棒棒...
幾萬元交保,車照開酒照喝,若判幾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判一兩年,關沒幾個月就保釋………民事賠償?雙手一攤,沒錢,來告我啊! 這是台灣真實司法正義
"如果" 有人募資!!

然後 像是電影 "綁票追緝令" 捉拿這傢伙的全身家產, 不知下場會如何?

"如果" 台灣司法只剩政治功能, 人民該怎麼辦!!!
太多本身太需要跑酒攤自己就是酒駕大戶,

怎麼可能把酒駕立法改罰的太嚴重,

頂多就是多罰錢而已,

他們最不缺的就是錢。

畢竟真的真心為民請命的立委實在很少。

在國外有些國家法律,光是路上警察攔你,你車子敢不停逃逸,

車輛就是直接無理由扣押30天,駕駛人以重罪起訴!

台灣酒駕毒駕就是罰太輕,受害者拿不到賠償的也太多!

死賴不給最終受害者也只拿到一張法院給的廢紙聲明一張。

對有權有勢的人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照樣囂張酒駕!

看看那些酒駕者,有多少都是「累犯」死性不改。

就是因為罰太輕罰不怕,賠些錢,照喝不誤!
可以判他綁在同一位置,當作車輛撞擊的緩撞裝置嗎?

以後只要是酒駕、毒駕,就判他要在相同位置被撞一次,保準比被鞭子打更有效。
酒駕,毒駕,無照
不管有沒有肇事,都該有刑責
有出事,刑責只該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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