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來機車死亡事故 佔交通事故近6成


小海≧▽≦ wrote:
不懂他哪裡有創造數據= =

讓inoue555回答
數據他編的他應該知道錯在那
(不知道就慘了)
b10520tw wrote:
小朋友不要隨便創造數...(恕刪)


哇哈哈,一時鬼打牆忘了還有行人和腳踏車,
等晚一點查到以後再來修正~

數據沒有編,只是因為得自己計算,
漏了扣除兩個變數~
天王開講 wrote:
還沒開放前

就一堆機車騎在快車道上出事 (這還是敢違規的)

如果開放

大家一起上快車道

死的不是更多


這樣詳不詳


禁行機車道是為了減少機車出事才做的嗎?這請你要提出證據,
還是單純的只是為了讓汽車行駛更順暢?
其實我還是看不出你有什麼更具體的說法。
看上面吵那麼兇 , 我來找一下資料 , 不發表意見 , 這樣數字比較好了解

一、96年A1類(事故24小時內死亡案件)事故死亡2,573人,與95年3,140人相比較,減少567人,降幅達18.06%。
二、96年酒醉(後)駕駛肇事A1類死亡576人,與95年727人相比較,減少151人,降幅為20.77﹪,其佔A1類22.39﹪。
三、96年騎坐機車事故A1類死亡1,536人,與95年1,850人相比較,減少314人,降幅為16.97﹪,其佔A1類59.70﹪。
四、營業大客車肇事死亡56人,與95年70人相比較,減少14人,降幅為20.00%。

資料來源 - 道安交通統計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4892&ctNode=1389&mp=1

另外 , ....引用inoue555的資料 (這不知出處那 , 我找不到)
截至2007年底(扣除我不知道是啥的特種車),
汽車登記數量:6715853(占機動車輛總量約32%)
機車登記數量:13943473(占機動車輛總量約68%)

==========================================

有趣的是 , 道安交通統計 , 列出A1總數字 , 再列出酒駕後A1人數 , 再列出機車A1 , 及 大客車A1

那汽車的在那??總不會是數字減光後剩下的吧???



tansywen wrote:
禁行機車道是為了減少機車出事才做的嗎?這請你要提出證據,
還是單純的只是為了讓汽車行駛更順暢?



那開放快車道
真的可以減少意外嗎
請提出證據

inoue555 wrote:
既然自己都說沒數據了,又怎能如此斷言?...(恕刪)


有數據出來
你們真的就會信服嗎
這討論串
還不是被攻擊的亂七八糟的

Ah-luba wrote:
所以現在是2比1,慢車道出事率勝出,
可以這麼隨隨便便的就做出主觀結論,I 服了 You......(恕刪)


數據呢
我從來沒想到在這機車狂想區
能多拿一票呢

小海≧▽≦ wrote:
事實上
台灣沒有快慢車道
速限都一樣
哪來的快慢之分?
騙人的阿
...(恕刪)


是阿
那就乖乖騎慢車道阿
反正都一樣


小海≧▽≦ wrote:
不見得死亡率會比較低


快車道上大家時速都五六十(外加超速的)
慢車道上汽車能飆到這速度嗎

你覺得被時速五六十的車速撞到死亡率會比較低的話
那我還真的是提不出數據證明
我怎麼覺得有些人專找特定目標在回文..............
有人質疑開放快車道給機車會死很多人。
我就說要誘其他配套,怎麼好像都被忽略。
然後依舊有人繼續質疑開放快車道。
我也提出了快車道比較安全的理由,感覺也是沒人看到............
既然機車數量是汽車的兩倍以上,為何不考慮縮減汽車路權(降低車道數與限制行車速度),增加機車專用道是最好的方法吧
lordkon wrote:
既然機車數量是汽車的...(恕刪)


雖然我也很想說多劃幾條禁行汽車車道才符合用路的比例原則,
不過在現實上應該是窒礙難行的,還是考量依車速分流比較實在。
宇宙大怪物 wrote:
那開放快車道
真的可以減少意外嗎
請提出證據

證據?

還沒開放前

就一堆機車騎在快車道上出事 (這還是敢違規的)

如果開放

大家一起上快車道

死的不是更多

這樣詳不詳


這是你說的吧?
怎麼要我找證據咧?應該是你要找證據來跟大家說你的論點是對的啊~
你可以先找一下禁行機車道實施的時候政府的理由跟意外有沒有關聯吧!
提示你一下那時候是李登輝還在當台北市長的事,找找吧!
我騎紅牌車都是走所謂的快車道,走了那麼久也沒遇過什麼意外,
難道說我換成小羊就會發生意外啊?
是我的小羊會忽然爆炸還是怎麼樣?
真是說笑~
宇宙大怪物 wrote:
那開放快車道
真的可以減少意外嗎
請提出證據

邏輯錯誤。並沒有人說開放快車道可以減少事故,
而是開放快車道並沒有明確因果關係可以證明會導致事故增加,
所以應該是主張開放快車道會提升事故發生率的人才需要提出證明。
宇宙大怪物 wrote:
有數據出來
你們真的就會信服嗎
這討論串
還不是被攻擊的亂七八糟的

在法庭上檢方即使提出證據,
犯人也不會乖乖俯首認罪,所以檢方就可以不用提出證據了嗎?

既然要討論,當然是要言之有物,
你若一開始就預設立場認為和你對談的人不理性,
那你又何必來這個討論串?難道是抱著打嘴砲的心態來的嗎?

能理性討論的,大家就一起提出多方的論點來討論,
只要發言的確有所本,即使是爭辯也無妨,道理是愈辯愈明的,
或許還能從過程中發現自己原本一直誤解的事實究竟是什麼。
宇宙大怪物 wrote:
數據呢
我從來沒想到在這機車狂想區
能多拿一票呢

又說拿數據沒用,又和人要數據,你的主張究竟是要還是不要數據呢?
民粹式的表決當玩笑看過去就算了吧,來點有內容的討論比較實際。
宇宙大怪物 wrote:
是阿
那就乖乖騎慢車道阿
反正都一樣

這個邏輯也有問題。既然都一樣,那機車又何必只能騎慢車道?
機車明明就不慢嘛~依車速分流比依車種分流合理多了。
宇宙大怪物 wrote:
快車道上大家時速都五六十(外加超速的)
慢車道上汽車能飆到這速度嗎

你覺得被時速五六十的車速撞到死亡率會比較低的話
那我還真的是提不出數據證明

慢車道上汽車果真沒這個速度嗎?基本上只要不塞車,
時速開超過五、六十的車輛比比皆是,而且是不分快、慢車道。

姑且不論這個,即使是時速二、三十的撞擊便已經足以致死,
而且A1類事故肇事原因第一名的,自用小客車和機車都是酒後駕駛,
兩者都是30%左右,超速還算是小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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