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令人發火的事情

有人趕時間就讓一下吧 不要得理不饒人......想想可樂果
kinmen0823 wrote:
怎麼一堆人都是在講"內車道是超車道"....是超車道,但不是給你"超速"且"超車"用的吧....

我也很希望室內道路,機車騎乘道路能分兩半,靠近內側用來"超車"用 (我每天都很急阿)
後面那輛車,八成是想超速行駛,不曉得有何急事 (也許老婆快生了)
請問樓主shopping很急嗎?
沒有急事,就走二三線道吧
不過大家都是看有路鑽就鑽,超速的行為很常見了

想超速,讓他幻想成舒馬特超個夠,最好保佑他不會發生車禍,撞死他活該

jackel22 wrote:
我有說過超速沒錯嗎?...(恕刪)


看看你的發言:

沒事佔用內車道幹嘛 <--怪樓主
你看不懂中文嗎<--怪樓主
內車道是超車道<--怪樓主
人家超速是別人的事
你佔用內車道有錯也是事實<--怪樓主

短短幾句話已表明一切
你的邏輯才真離譜哩
法律是行為準則的最低標準.

如果只以法律是否違法當行為依據,
在道德上也會被人看不起.

樓主可以選擇卡死在內側車道,
然後可能發生超車糾紛,
七天之後才回家.
也可以選擇超完車就回到中間車道平平安安的回家.

半夜開車,對方是什麼人可是不知道的.
對方是否違法是另一件事,
基本上他就是準備違法了.
因為樓主卡死在內側車道,變成他必須要變換車道,
問題是以他的速度變換車道,危險性一定比樓主高,
所以他才會這麼火.

這也是老問題了,
還是一堆人只限制在"有沒有違法"上頭
樓主的情況令人同情,
只是舊舊的Civic無法判定是否超速.
(110~120KM/HR 是默認的速度.)

建議下次還是讓一讓吧.

-----------------------------------------------
PS.
在下遇過一個情形.
自基隆往南回台北,100KM開著內側車道,遠遠看見一台老爺車,差1CM撞上,喵一下時速表判斷"牠"只開60KM
真的是月經文....
每次都有人來討罵.....

版主啊~~
我只問你...明知人家比你快...
明知旁邊車道沒車....

你為何不讓??????????

你為何不讓??????????

你為何不讓??????????

你為何不讓??????????

你為何不讓??????????

你為何不讓??????????

你為何不讓??????????

你為何不讓??????????

你為何不讓??????????

是不是覺得被人家超車..會沒面子?

是不是覺得被人家超車..會沒面子?

是不是覺得被人家超車..會沒面子?

是不是覺得被人家超車..會沒面子?

是不是覺得被人家超車..會沒面子?

是不是覺得被人家超車..會沒面子?

是不是覺得被人家超車..會沒面子?

是不是覺得被人家超車..會沒面子?


你佔內車道....旁邊又沒車...
不讓...
豈不是自找麻煩嗎??

下次遇到這樣...
我教你...不要換車道...
油門採下去...
讓他看不到你的車尾燈...
教訓他一下...

反之...

要龜爬....
請你離開內側車道...

謝謝收看
不要擋路~~~~~~
tshu99 wrote:
看看你的發言:沒事佔...(恕刪)




樓主有錯不能說他錯嗎?
我問你我哪句說超速沒錯了?
你指出是哪句啊
問你東,你回西?
jackel22 wrote:
樓主有錯不能說他錯嗎...(恕刪)


你倒是說看看你哪句說超速有錯了?
搞不好我就是那個閃你燈的人

我開一高二高都是定速117km(速限110km)
但只要右線車道沒車,我還是會乖乖到右車道
畢竟還是有人會超越你,況且你的表準不準也是未知

樓主雖然法規上沒錯,但執行上有值得商確的地方

Well...
雖然法律條文是這麼訂的,
但我希望在高速公路上永不會遇到樓主或是贊同樓主行為的人們,
超車道非超車時還是請保持淨空吧!
路面如此寬廣,又何必把自己侷限在最邊緣的車道?
不要因為粗劣制訂的法令就影響到一個人的公德心。

再者,你的表速110不一定就是實速的110,
誤差大的表可能僅有105甚至不到;
法律也同時保障我可以開到120以內都不會被開單的權力,
那你又有何權力為了維護你的權力就妨礙我行使我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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