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1.12重機開放高速公路公聽會通知

米咖 wrote:
試辦期間有85%左右的大型重機沒開燈行駛快速公路...(恕刪)


我的車連要把大燈關掉都沒辦法了,只有遠近燈的切換開關,是我的車太爛了嗎?
交通部官員的鐵屁股再繼續坐在冷氣房裡好了,一點都不知到外面的世界有多大 ...
thegis wrote:
請問米咖大大你這是指夜間嗎?
夜間沒開燈行駛不可能吧,如果是真的
那交通部真的是沒常識。

不是指夜間.......

應該是說 , 大部份的大型重機 , 都沒有 "大燈開關"

也就是說 , 鑰匙插進去 , 電門一開 , 大燈就會亮了 , 除非特地去改線路

所以 , 這85%的數字不知從何而來
米咖 wrote:
公聽會結束返家

官員被立委與議員噹到說不出話來,因為官員把皮球踢回給立法委員,委員直接回那我要修法改成250cc以上都可以行駛高速公路喔,給你們機會訂出規則居然還把責任推給立法委員.....

委員跟議員已經明白表示92條已經寫的很清楚,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除非交通部另有規定!

交通部卻一直咬著: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

還說有句點.......

後來委員還吐嘈官員其中一個數據 : 試辦期間有85%左右的大型重機沒開燈行駛快速公路

我當場大聲給官員們一句 : 沒常識

委員會請法務部解釋92條第二項法律條文,以免交通部亂解釋!


結論 : 要嘛開放交通部明白表示550cc以上行駛高速公路,要嘛委員直接修法讓250cc以上行駛高速公路



備註 :

92條第二項
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汽缸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
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可行駛之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汽車
;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
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辛苦了 米咖~ 好羨慕 我也好想去

金牛有翻桌嗎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米咖 wrote:
公聽會結束返家官員被...(恕刪)


官員講話就鬼打牆...無限循環,講話沒重點

米咖大今天是拿著Tachyon XC micro在會場拍的那位嗎?
(不確定是不是這台,不過很像)
我的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tuba0528 王大象。騎GSR125、普魯士藍、080122入手。
tuba0528 wrote:
官員講話就鬼打牆.....(恕刪)

我的在安全帽上面,我座在阿魯巴旁邊!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安保兒 wrote:
辛苦了 米咖~ 好羨...(恕刪)

委員有交代,官員不是備詢所以不能罵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thegis wrote:
終於結束了,不知接下...(恕刪)

是指發動後....



委員今天說 : 不是來要求交通部開放,而是交通部要跟我們解釋為何不能開放!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還在沒開大灯....= ="

去年撞到我那個人

一句沒開大燈

讓他賠了12萬
照片裡絕對是錯誤示範!! 命是檢回來的!!
唉~不知今日過後的影響如何
還是感謝各位在現場大大們發聲啦
D80 + NIKON 18-200 VR + Nikon 17-35 f2.8D(IF) + SB-800 + Slik Pro 614 CF
tuba0528 wrote:
官員講話就鬼打牆.....(恕刪)

因為他們也只有這塊浮木啊,
當然要一直抱著才能救命。
其他不管什麼理由都會被推他們最愛的汽車的行為給砸到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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