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如往常的下班,騎著每天上下班都會騎的神農路,
就在那一家新開的XX檳榔攤那邊的紅綠燈下等綠燈,
等著等著,就聽到蹦的一聲,我看照後鏡,遠處有台機車的倒在汽車道上面
,然後他的後面有一個多拉庫的車頭,我就馬上看看左右然後想要回頭去幫忙檔車一下,結果當我騎道那邊的時候,我看到有兩個男人已經把她連人帶車,扶道路邊了,女騎士看起來是沒有問題,當下心想怎嚜破壞現場了,他們在搞啥,結果我開口問說她有沒有怎麼樣,其中一個男的對我搖頭,然後那個男的就用一副你是兇手的眼神看著我,然後我也沒有再多留就閃人了,這時我心中頓了一下,幹完了,要是今天他們三個,報警之後作筆錄,說是我撞到的,然後又肇事逃逸那我就完了。
因為小弟聽聞母親說過認識的某人,就是因為被撞道,然後都沒有人理會,送到醫院之後,醫護人員就說太晚送來了,無效了。
我想應該都沒有人會想要這樣的,只是因為很多那種路人、旁人救人之後被誤以為是肇事者,然後就搞沒好結果的事件,演變到現在變成有人的就想不要去理會,不要沒事找事,怕會被誤以為是兇手。
我先假設一下
要是過幾天我收到通知信的話,就是因為我大雞婆的關係,算我倒楣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