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右轉與直行的車道上要右轉(已打方向燈),對方在僅能右轉的車道上直行(車速很快)並超我的車,他的左後車尾不慎撞到我右前車頭,我的車立即停住,對方車於我前方約50公尺才停住(可見車速之快),雙方都有保第三責任險,警察的筆錄上有載明對方超車不慎撞到我的車,這樣我的修車費可以全叫他或他的保險公司出嗎?對方也叫我要賠他的修車費,我有責任嗎?請幫我判定一下?謝謝!ps該道路總共只有2個車道!
yfliu0928 wrote:他的左後車尾不慎撞到我右前車頭 很怪的講法他當時甩尾嗎?不然車尾怎會過去撞您的車頭應該是你當時再右轉他直行你撞到他車尾才對吧當然 是他違規直行 你才撞到你應該會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強烈建議下次千萬不要在快車道右轉 也不要在慢車道 左轉...很容易出事..(在有兩個車道以上的道路時)如果這次在慢車道的是機車呢??機車不能騎快車道 又遇到您要右轉 機車會認為您是突然要右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