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要發文這件事情到目前已經滿兩個月了!先前在忙實在也無多餘的時間上來發文~但是對於這樣的車主實在是令人憤慨又無奈~也對於有關單位的處理感到無言~雖然我知道也是得依據相關舉證才能提起~但事實在是沒圖沒真相,我也只好認了~但是卻也因為這樣的事情讓我去加裝了,行車影像記錄器,除了可以保護自己以外~對於這樣的車主我想再讓我遇到一次~我就可以有圖有真相!!好好的舉報你!!
事情還原~~
話說兩個月前在3/14日凌晨,小的由三峽上國道3號高速公路~經由東西向要回林口的租屋處,事情就是這樣開始
當時接上東西向之後尚未至桃鶯路交流道口時,突然後方遠光燈猛閃~小的由後視鏡一看~一台車用感覺很快的速度逼近,於是我就讓往外側車道~結果首先看到一台wish呼嘯而過,隔沒多久馬上看到另一台Altis緊跟在後,兩台車就這樣互相飆著到南桃園的出口,wish要轉出交流道,我本以為Altis也會跟著下去,沒想到他卻跟到交流道口後突然煞車以超級猛的速度切回原本的車道,想當然爾跟在後面的各位車主會怎樣做呢?一定是踩煞車兼按喇叭對吧???沒想到我就因為這樣開始變成這台 Altis的目標了!!
這台6u-0072開始玩起我來了,先是在我後方猛閃大燈~再來切到我旁邊車道,然後超車道前方在急踩煞車,當時大雨滂沱,非常危險~我也懶得裡這種人,因為直覺上不是他喝醉就是腦袋有問題~一般人看都知道就以小弟的座車才1400cc~還是全車未改~哪個人會無聊到去跟1800cc的Altis尬速度!!於是我放慢了速度~沒想到對方也放慢速度,等我慢速到他旁邊後~在不斷的靠近我的車身,幾乎都快把我逼到路肩去了~(各位我這時候真的覺得我有國道警察的電話我一定馬上打,無奈我沒有~所以我現在提供這支電話號碼請各位把電話儲存在手機裡,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這樣的情形,如果你不能蒐證那快打電話給國道警察吧~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警察隊電話(02)29097513)
回到正題,終於讓我慢慢的開回到了林口交流道,沒想到他依然也是跟著我到交流道口,我想說~靠邀咧~還要跟阿是有完沒完??結果他一樣急踩煞車以非常勇猛的角度切回高速公路加速離去!!回到家後實在是氣不過這樣的車主與行為~於是我上國道高速公路網站舉抱了這台車主~以下式內容
副本收受者: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
傳送日期:中華民國98年4月6日
主旨:復台端「我要舉報6U-0072…………」電子郵件
發文字號:公警一交字第0980171008號
一、 國道公路警察局98年3月17日局收字第0980071036號影轉台端98年3月14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 台端檢舉6U-0072號蛇行危險駕駛1案,經查本隊除要求所屬針對危險駕駛違規行為加強取締,自96年1月1日起更對於惡意逼車、蛇行危險駕駛等嚴重影響行車安全之違規行為,運用交通偵防車利用科學儀器採證舉發違規。另對於本案因無正確之時間及具體事證,仍請提供相關具體資料,俾利辦理。
三、 台端如發現惡意逼車、蛇行危險駕駛等違規行為,可逕與本隊勤務中心聯繫,電話(02)29097513,俾能即時派遣線上巡邏勤務前往取締。
經由這件事情我加裝了行車影像紀錄器,因為高速公路沿線的攝影機只有監控並沒有錄影,所以請你國道警察來調閱也沒用~因為除了收費站有攝影機以外其他路段並沒有~
我發這個文,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只是請大家注意這位車主~並分享出經驗而已,請勿筆戰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