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上班途中因大雨煞車不及,眼見快撞上前方車輛,一時反應不過來就把方向盤向右一轉,結果和右側車道的車輛發生碰撞...

事故發生後我立即播打110報案、電話聯絡保險公司發生事故,並到高公局製作筆錄,雖非故意,但因是我不當變換車道,所以事故發生的責任在我,製作筆錄過程中,高速公路強制排除和對方打電話給車廠來的拖吊車就已經花了我五千多塊,還有一張警察伯伯給我不當變換車道的罰單

我的車有投保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所以對方車輛的毀損可以請保險公司理賠,自己的車維修要自己掏腰包買單(約是一個月的薪水,被裁員後好不容易有工作的)。

現在對方車廠估算維修費用約12萬,但保險公司說因對方車輛老舊,折舊後殘餘價值剩下約 7萬元。所以不願意接受車廠的維修報價,還告訴我對方肩膀有輕微脫臼,除車子的維修及醫藥費我要負責之外,還要我賠償他精神損失,數字還沒決定.......

想請問01上的能人我該怎麼處理?如果保險公司和車廠價錢一直談不攏該怎麼辦?好不容易有工作,卻無心上班。除了請保險公司協助、該不該寫和解書?還是到時要被告上法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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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付 7 萬,
剩下的由你來貼啊,
不然能怎麼辦呢?
他的醫藥費由你付應該也是合理的。

拿出你的誠意來解決、動之以情,
藉機會殺殺價,
也許精神賠償費就免了。 (薪水階級賺錢不容易, 對方應該是識大體的人吧?)

當時你是在哪一個車道?
你有加保意外險只要意外險額度範圍內,不管人車保險公司都要幫忙支付,車損的部份較單純,人受傷的部份先告訴保險員對方的要求他會陪你一和對方談,可以請對方結束療程後(事故後半年內為追訴期,所以一般都是半年內完成和解)收集所有醫療費用或器材收據,不明費用的部份就是無法上班的期間薪水賠償但要請對方拿薪資單證明大家誠意解決,因為不是重大傷亡不須理會什麼精神賠償.如果不能上班的日子只有幾天賠償的薪水不多可視需要湊個整數.例如:薪水賠償六千元湊足一萬算是過運紅包,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那就請法官裁決,還有不用太擔心你有加保意外險保險公司一定要幫你協調人受傷的部份.這是以前我媽媽也是碰撞別人的賠償經驗.祝你早日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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