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問各位大大..小的之前曾經發文請教車禍擦撞的問題..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057251這一陣子都在研究有關"路權"的問題..建國南路 市民大道 伊甸加油站旁的單向兩車道..小弟行駛在外車道..稍微靠中間分隔線..未壓到分隔線..與我發生事故的車行駛在我的右邊..且行進之中應該也壓到紅線..一個車道可以壓著紅線前進且併行兩台車嗎??煩請了解的大大為小弟解惑~!感激不盡~!
大大如果你是靜止的狀態下被他種到沒問題你一定贏但是如果是在移動中,只要是你撞到別人應該裁決所會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通常代表30%責任)就是說照交通規則來行駛都是不會撞到的,因為有保持安全距離並注意車前狀況他等你到跳出來不算喔再來如果都在移動中他是要超車那他一定有錯誤應由左方超車並且他行使的並不是正常車道應該是你有路權的等裁決所的判定吧個人認為你應該沒啥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