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能提供"警察正確路檢或臨檢的規章"

雖然說小妹我騎車都算乖乖的 還是會把號誌燈放在眼裡
不過有幾次都看到有警察突然從路邊 轉角 路口
就一兩個警察突然衝出來 伸出手攔下在我前面的機車騎士 你沒看錯 就是伸出手 而不是伸出閃光棒 而且還是晚上
常害的被攔的人緊急煞車 後面的人也跟著嚇到緊急煞車 真不知如果反應不及後面的一堆全部撞上去連環車禍 這筆要算誰的

重點是 警察出沒的地方 附近根本沒看到警車 應該說根本沒有警車
不是一般警察執勤的時候 不管白天晚上 一定要穿反光背心 手拿閃光棒 或者直接大型一點設立反光路障嘛?
為何就有看到一些警察 就感覺是要出來巡邏 什麼裝備都沒有穿
在晚上的時候 根本也沒看到反光條
就直接衝出來 伸出手要攔人

先不要論時速多少 就拿40來說好了
警察突然從路邊衝出來 如果真的煞車不及撞上去怎麼辦?
是我們要告警察 還是警察要先告我們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模糊地帶真的很討厭)

而且一般路檢 警察設立要求停車的路障牌 不是也要在旁邊路燈上有貼上紅白反光條的區域
才可以設置臨檢站嘛?
還是現在真的是 就隨便警察看要怎麼攔都可以 被撞死還是撞死人都不關他的事?

上來尋求有沒有神人能告訴大家一下
警察執勤 至少也有一個規章跟基本的配備吧 不可能說穿著制服我愛怎樣就怎樣攔吧

我發這篇不是因為我有被攔下來還是吃紅單才上來抱怨取暖
是我有時候在路邊都看到有警察莫名其妙就衝出來攔 真的不是替警察感到危險 是替人民感到恐怖
難道真的如果遇上了這種情形 就當作是例行性臨檢 不是要抓你吃單的也好 我們都沒有辦法先說他執法過當之類的嗎?

我真的很害怕我會不會哪天下班 就遇到這種突然給你衝出來 然後被我撞上去的......

PS 小小亂入一下 真的不懂 規章裡面有一條 煞車燈不得任意變更顏色及"閃爍"
閃爍這兩個字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不能常態閃爍我可以理解
但是在煞車的時候 讓煞車燈或者定位燈閃爍 應該是可以的吧? 尤其是在晚上 車流量比較大的時候
你在煞車的時候讓煞車燈閃爍 這樣後方的人也更能快速的知道 前方車輛在煞車了 這樣不是比較好嗎?

這時候..如果手機可以拍攝 最好記錄下來...再者如果執法人員沒有穿有能夠用目視明確他是執法人員..盡量不要靠近...那怕有天 有心人會假冒波麗士大人..來製造犯罪的機會..小心為妙...在者如果 現場執法人員無法表明身分..請打110 告訴勤務中心 這樣就會有正牌的波麗士大人 來處理!!
GSC~李麟 wrote:
這時候..如果手機可...(恕刪)


唉 ..
你說的我知道 那也是被攔下來 停車之後的動作了
重點是他直接這樣啥都沒穿就衝出來要攔 除非你有能力調的到路口監視器 還要剛好有拍到的
而且隔壁篇也有人被開單上來發言說 他反問警察一堆問題 警察都選擇無言 然後單子給你 走掉
有錄影錄音也沒用阿 若自己真沒錯 事後還是得默默的花自己的時間去做申訴的動作
當下警察根本也不痛不養不是 .....

難道現在真的要汽機車上面都得要裝一個行車紀錄器才能確保自身安全及權利了嗎

好無奈阿 .....
算你好運
民國85年我在新竹.行經荷蘭村前面那一條路(我忘記路名)
警察從分隔島跳出來(快慢車道中間有種樹的那種)
他還躲在樹後面喔(真辛苦他喔)
他跳到快車道.擋在我面前.-------手拿槍枝指著我.
我緊急煞車.打方向盤急閃他.........
我的遭遇如何阿.....
我投訴新竹市政府沒回應.又如何阿.
對於他們的辛苦我萬分感激.但是一堆無知的處理方式與態度我無言.
以台北市正常來說
會有大型的攔檢行為,比如說有縮減車道,設立警告標誌,執勤人數在3人以上的臨檢,這種大概遠遠就會看到了
通常都是進行酒測或是各種專案臨檢.
這種情況,會要求員警要穿上反光背心及拿指揮棒.

一般員警巡邏時也會臨檢,但是這種規模小,通常也不會縮減車道,設立警告標誌等
但是夜間都會要求穿上反光背心及拿指揮棒,白天則視情況,但是比較專業的條杯都會帶指揮棒啦

還有一些攔檢則是條杯在執行其他勤務時,比如說查戶口發現可疑或是要開單而進行的攔検,這種時候,因為沒有強制要求,所以條杯可能不會穿反光背心或拿指揮棒,但是比較專業的條杯都會帶指揮棒啦

每個警察的素質都不同,執勤方式也百百款,如果你真的要反應,就直接跟攔你的警察講吧
我想多半都會樂意接受的

回家拿D8 到原地點,
拍拍波麗士大人,
對著他們拍也沒關係,
前提是不要妨害他們執勤勤務,
小弟我就試過,
哈哈 ~~
沒辦法, 跟版主一樣,
氣不過 ,
我違規我承認我氾錯,(時速30, 闖T字型的直行紅燈)
第一時間我也跟波麗士大人認錯,
說"對不起, 造成你的麻煩了",
結果換來的波麗士大人,
以通緝氾口吻問東問西的,
我....只好替全民監督波麗士大人是否有違規, 溜班囉~
你跟著前車轉過去,突然有一隻寵物衝出來,
前車煞停,後車撞上,標準的"未保持安全距離"。

煞車燈閃爍,雖然明顯但也刺眼,冤冤相刺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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