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騎機車在路上慢車道上有台小黃看到路邊有路人突然急停(沒有打任何燈號)大概30秒後又起步但後方有台機車反應不及,剎車後就摔車了當下有一台轎車看不下去就追了過去在下也從小黃左側超車後把車攔下告知他剛才的行為造成後方機車騎士摔車但司機也理直氣壯說又沒撞到人因為苦主己自行起來也騎車離開了所以這件事就不了了之小黃急停是常發生的事但若有人因而受傷小黃要負那些責任?印象中好像後方車要自負大部份的責任(要保持安全車距)?小黃若逕自開走算不算肇事逃逸?
ab1204 wrote:中午騎機車在路上慢車...(恕刪) 我就非常討厭這種臨停的計程車,沒水準,改天換我開在他前面臨停,開車撞到我就告到他死,騎車跌倒我就以齊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看他作何感想,(引申)就是有這種沒水準的計程車司機香港才會拍出"計程車屠夫"這部片!
Pachilla wrote:除非小黃煞車前有突然變換車道否則這樣做沒有違法。 小黃沒有變換車道,己經在慢車道,不過當時車流量很大,急煞把大家全嚇一跳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可以無限上綱嗎?那前車高興的話就來個急煞讓後車撞成一團再揚長而去,可以嗎?
ab1204 wrote:小黃沒有變換車道,己...(恕刪) 就交通規則上的認定是這樣沒錯,沒變換車道時急煞,後方撞上是後方沒保持足夠的煞車距離...你可以譙小黃,但是如果真找警察來,警察恐怕也不能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