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篇文章後覺得最近酒駕造成的事件
越來越多為何政府不加重處份,為何救出來的
是酒駕的駕駛而不是那一對老夫婦呢~~
政府到底把不把酒駕當做一回事啊,自己
去撞死也就算了,還要害別人來墊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4/17/1ysmc.html
apapap6 wrote:
仿效大陸酒駕至人於死...(恕刪)
廢除死刑,其實我覺得主要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法官的判決和證據的採證不見得是正確的,當一個人是無辜的,但卻被判死刑,你覺得就該讓他死嗎?你會講人權團體怎樣,等哪天被受害者,就不願意廢除死刑了,當相對的,等哪天你被誤抓判錯成死刑(你是無辜的),你那時候會願意接受死刑嗎?
我對死刑廢不廢除沒有特定看法,但是相對的,人是沒有權力剝奪另外一個人的生命的,雖然他殺了人,但不代表我們有權力義務可以剝奪他的生命權。假設可以這樣剝奪他的生命,那不也間接的成為殺人犯?可以思考看看。
也許,可以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來代替死刑,也許有人會說這樣還要浪費稅金養他,但假設讓這些犯人做勞役呢?讓他們用勞力去賺取服刑的費用。也許這也是可以考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