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電視這則新聞,在非我族類即砍的社會氛圍中,似乎可以化解一些戾氣,但前提是大家有共識,不然只是殺更大。給各位參考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6/69/23eof.html
閃大燈這個動作如果是同向的話(後車對前車)基本上都是挑釁的成分居多相反的如果是對向的話則是以提醒為大多數如前有測速,車禍,或提醒你車燈忘了開這樣要分辨對方閃大燈的用意應該不難才是吧最近好多用車禮儀及閃大燈的主題
行之有年的規矩了...而且超過一二十年以上都是這樣,後方閃一次燈也是禮貌提醒到底是誰開始認為不禮貌???連續閃燈大部分才是挑釁...但也有例外,過程認定很重要主要過程不是超、逼車的明顯舉動而連續閃燈就要注意了,因為後方提醒你車子有問題,如底盤冒煙、車沒沒關好、輪胎沒氣...等警示意思,所以不見得閃燈都是不好(連喇叭也是有相同效果)。
chu5955 wrote:行之有年的規矩了.....(恕刪) 沒錯! "閃燈"未必是挑釁。[閃1~2次]一般是"提示"動作居多,表示他準備超車請注意。或您車後有狀況發生。或你速度真的太慢了。[急閃]1. 表示他很急很急,要趕去?2. 表示你車後方真的有狀況發生必須即刻減速,他要對你說...(先生你排氣管掉了)3. 不要想,立即讓開給他過。因為大哥在車上要去...不管哪種狀況,只要見到後方車在閃就讓他過吧。多點和氣少點火葯社會才祥和。
有一次,在全黑夜晚的66號快速道上,碰上一輛三菱2.4那部房車,沒開大燈。他前頭也沒車,我真的不知道它到底看不看得到前面。我在他後頭閃了幾次燈,結果沒反應。索性超到他前面也把車燈關了,他似乎發現了甚麼----馬上開大燈了。我覺得我做了件--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