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班從三重環河路開車往新莊方向,在思明街右轉,在與新莊路交叉路口(沒紅綠燈),
隨著前面兩輛車子準備左轉(有打方向燈),突然間停在右前方的車子(原來就在新莊路上待轉)
往我車上開來,還來不及煞車,就聽到''碰''一聲, 心想慘了...好不容易要休假,居然遇到這種鳥事....
如下圖所示:

被撞後我馬上下車查看,對方不下車(不知道原因?)
後來我大聲要他下車查看,他才下車來看,一直說''對不起,對不起....''
我說,沒關係我有保險,你跟我保險公司說,我叫警察...
這時候一方面叫我老婆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我則打電話叫警察.....
這時候,開車的阿伯有些不開心...
他說: 我是作食人,麥叫警察,來我家說就好了!
我心想''我勒..還去你家...等下被你做掉還得了''
就說:''沒關係,前面300公尺有警察局,警察很快就來了...''
阿伯聽到警察快來,突然臉色大變...
還罵我:你少年人愛錢是嗎?我不理你了...轉身就又開車離去...
(我心想,要是愛錢我找警察/保險公司幹嘛,我只是一個奉公守法的小市民...)
幸好,老婆機警遞給我相機,要我拍下現場....




當然,我非鋼鐵人,沒辦法肉身檔車...
只能在大家都傻眼的狀況下 目送他離開...
(目擊者麵攤老闆說,他可能吃酒,怕酒側.....)
Well, 沒多久警察來了, 簡單的詢問幾句,拍幾張像,就叫我們去前面警局報案...
最近火紅的新聞是警察,沒想到我也來湊熱鬧...(對不起扯遠了 ....)
生平第一次做酒測,居然是這種狀況...(也好!反正沒喝酒)
作筆錄同時,警員回報說,有找到逃逸的人,但是目前對方不開機..
我說:他這樣肇事逃逸,是不是更嚴重...
警員微微笑說:不算耶,人沒事吧?人沒事只是單純車子損身,是沒有刑事責任...構不成肇事逃逸...
我很訝異說到:真的嗎?那以後我撞到車, 稍微看一下,對方沒事就可以開走嗎?
警員說:只要你有下來查看,確定對分沒有人受傷,這樣離開現場,只是賠償談不攏....
我說:可是,他沒留聯絡資料,是我拍照下來,不然你們來了,人也不見了...這樣還不算肇事逃逸?
另一個剛好經過警員說:對!人沒事的話,就不能構成肇事逃逸,頂多開他發單,罰個幾百!
我:..........
我問題:
1. 我要酒測,對方為何可以拖過時間?或是不用酒測?警察不是找到人了嗎?
2. 如果我沒記下車牌,那就聯絡不到對方?這不是惡意離去嗎?
3. 如果這不算肇事逃逸,那麼是不是鼓勵大家以後只要確定人沒事就可以先跑了?反正多罰幾百而已?又可躲過酒測.
4.我保乙式車險,保險公司說星期一上班才能聯絡,我只能先估維修單.如果不能假日維修,上班時間修,我交通不便
可以請對方理賠嗎?(我每天上下班還要接剛滿2個月小孩!) 來回修車場的時間跟精力也有補償嗎?
祝大家行車平安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