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車道是超車道,如果甲車正以該路段最高速限定速行駛內車道,後面有乙車覺得他龜,要他讓讓路,就算乙車違規超速,甲車就得回中線去。

01 魔人的通說是醬嗎?
請問一下,甲車正以該路段最高速限定速行駛內車道時,當時甲車的前方有車輛擋住他嗎?
當您找我的時候,我不是正在看BS... 就是在回家看BS的路上。
啊不然是哪樣?
甲車駕駛有受過在高速公路執法的專業訓練嗎??

乙車要是有重大事故趕時間
非得要讓甲車駕駛看見乙車駕駛急到飆眼淚才能感動甲車的惻隱之心
甲車才要大發慈悲的悠悠駛離"內側超車道"嗎?

或是
猶記日前客運大追撞
要是哪天後面有台車高速閃燈狂叭逼近
乙車是趕時間還是剎車失靈
甲車要不要賭看看

---
在最外側以低於60行駛
與"被開單速限內"行駛佔用內側超車道
除了速度, 一樣自私
我不想當男子漢, 我只想要我的小毛毯
後方車輛比前車快,那前車就是阻礙車流,因內側車道無左方車道供超車用,所以須請前車讓出車道

此為交通上的默契,默契就是去其它國家也適用,哪怕前車是跑200km/h 後車是250km/h


法律上就由其它專業的來解釋,我只是小小用路人
我想不透有那種情況可以急到一定非得透過內車道超車的情況, 哪怕是內車道的車絕對超過時速110公里...
不需要把那些緊急情況講一堆, 正統的公務車也配有警示燈況且也還有路肩可用!
solio468000 wrote:
我想不透有那種情況可...(恕刪)

講這種話就知道你有多自私
為什麼就不能替人著想??
設身處地替他人想想很難嗎?

除了愛開快車是一回事
生離死別夠不夠緊急??

路肩...
請您下次挑一段沒有開放過的路肩
停好, 開雙黃燈
開始加速至70~80
然後只閃左轉燈
假裝要切入慢車道
不用快, 速度拉到120即可 (大概是救護車送急症轉院病人的車速)
等你安全回來跟大家分享路肩開到120的心得
我不想當男子漢, 我只想要我的小毛毯
大大您言重了! 時速110公里是國內公路速線的最高標.. 超過了就是危險..
至於您講的生離死別和飆車兩者機率誰比較大(以台灣來講)
答案你自己明白!

有道理喔....在內側開 110 還蠻危險的, 因為可能前面有一輛開 7X 或 8X. 我只覺得跟沒有駕駛道德的一同上路比較危險.
solio468000 wrote:
大大您言重了! 時速110公里是國內公路速線的最高標.. 超過了就是危險..


妳所謂的危險定義是?

solio468000 wrote:
我想不透有那種情況可以急到一定非得透過內車道超車的情況, 哪怕是內車道的車絕對超過時速110公里...


超車必須從??
如果不知道駕照請重考吧
妳只要記住後車比妳快妳就讓就好了
有這麼難嗎!!!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台灣應該沒有指定一條車道具有超速豁免權吧!

你認為你的車速夠快,也沒必要一定要卡在內線吧,難道你認為只有內線才可以滿足你所需要的車速?

道路兩側邊緣都是屬於危險的區域,當你在行使超車的權利時,你的精神狀態難道是放鬆狀態?而你在以最快時速行進維持同一個車道時,難道你是精神緊繃狀態?
還是你認為車道的兩側才是最安全的區域?


solio468000 wrote:
大大您言重了! 時速110公里是國內公路速線的最高標.. 超過了就是危險.....(恕刪)

對於有些人來說,車輛行駛速度超過六十以上就算危險了,你認為該不該為他們調低高速公路的速限呢?
你所謂的危險是來自德高權重珍惜生命的人所訂制的規定吧!
別忘了你有慢車道可以走!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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