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po過一次「刮越」林口分隔島的文
請詳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669761&p=1
最後我們可愛的龜山鄉公所終於回文了
人家台北縣政府投書後,隔天馬上電話先來一通 問我有沒有事 ,然後委婉的解釋那不是台北縣的轄區,一整個奇檬子就是爽到極點,結果桃園縣政府勒......不要講一通電話了 一根毛都沒有......
我七月二十五日投書的 今天八月四日 總覺得有點晚 十個工作天了
回文內容如下
簡單說起來呢 就是撞死活該!!
親愛的縣民您好:
本案經交付龜山鄉公所辦理,該所回覆如下:
有關您所提龜山一路中央分割島設置反光標示一案,龜山鄉公所已將反光標誌列入年度標誌工程內辦理,謝謝您熱心反應。
敬祝 安康
縣長 吳志揚 敬復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龜山鄉公所養護工程所 承辦人:劉培基 電話:3203711分機650
親愛的縣民您好:
本案經交付龜山鄉公所辦理,該所回覆如下:
首先感謝您的來信,有關您所提龜山一路中央分隔島高度過低疑義,經龜山鄉公所派員前往瞭解,該處中央分隔島原為中山高速公路興建時所設計施作,依分隔帶設置相關規範,其高度應為15公分至20公分,經現場實際量測其高度為15公分,符合相關規範,應無過低之虞,另台端所提相關警示及反射標誌,龜山鄉公所已請相關單位研擬改善方案。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
敬祝 安康
縣長 吳志揚 敬復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龜山鄉公所工務課 承辦人:工務課 電話:3203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