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下午出門上班,行駛於快車道,經過十字路口時發現燈號轉換成黃燈,此時車輛已超過停止線,時速約50,於是小弟就繼續行駛,也沒加速保持原來車速,後來前方約100公尺就有三位警員,其中一位警員就把我從快車道招手叫我過去,於時我就把車停在路邊,員警就上來跟我說"你闖紅燈!!"我說我過來的時候才轉黃燈,我並沒有闖紅燈!!然後就跟我說"你現在看後面,是紅燈!!" 當下心想"廢話~不然它會變綠燈喔!!" 結果他就叫我下車拿行照駕照給他,就這樣被他開單,請問我該去申訴嗎?
路上一堆警察在路邊抓的很邁力看到飆車的也不會追上去違規的老阿公阿媽抓一群柿子挑軟的吃話說我去年被偷的包包報案後也不知道民國幾年才會破案去報案警察的臉色也很不悅感覺好像我是犯人東西被偷已經很X了還要面對這種態度的辦案員警台灣治安會好才怪有時真不曉得怎麼會有人叫警察為"人民褓姆"?
認命吧!你不會想為了省那二千多元而請假去申訴紅單吧?不過....如果有影片或調的到監視器的話,就去申訴吧!我也曾經黃燈起過停止線後被攔下來開闖紅燈的紅單,但是我並不會為了那張紅單請假去申訴,請一天假扣全勤2000元,當天工錢2000元,從台中回戶籍地嘉義來回油錢加過路費超過1500元。加起來5500元,比這張紅單貴多了!
網路查到警方的解釋有繪設路口範圍者: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無繪設路口範圍者:以車輛無視於紅燈號誌,而有穿越路口之企圖,其車身並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他方向人『若有行人穿越道』、車通行者亦以闖紅燈論;若僅車身伸越停止線則以為不遵守標線指示視之」。
感謝大家的見解與建議~看來這筆罰單想必是不繳不行了~對於我而言,怪就怪在黃燈這種東西吧~原來黃燈一亮等同紅燈,要把車停在停止線之後~不得超越~黃燈只對於遠方駕駛人有提醒減速作用~對於號誌燈底下,停止線之後的駕駛人~等同紅燈嚕~只能說台灣警察~ 你好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