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有雙黃線的雙線道T字路回要左轉(路口當然沒有雙黃線),我車頭已經過中線了,結果有一隻鴿子超雙黃線撞到我的左側。之後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說我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之規定。判我有責,我的問題是: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係指對向才對吧,這一條不是指同向吧!!
請各位大大幫我看看這個案子,並請各位給我建議,感恩。
![[問題]被鴿子超雙黃線撞到,竟然被指稱沒有讓直行車先行??(9.18 update 現場圖)](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009/mobile01-e2ead80b1d9a9e5a0dff70c5d1f0c69f.jpg)
再UPDATE一張現場圖給大家看
![[問題]被鴿子超雙黃線撞到,竟然被指稱沒有讓直行車先行??(9.18 update 現場圖)](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009/mobile01-16f5977e1cf243b2525dded7de9139ea.jpg)
澄清一點,我是在行進中,並不是從路邊起步。
另外,鴿子的確是超雙黃線。
如果沒有開紅單,是不是就不能夠上交通法庭??
鴿子到目前為止沒有開我紅單,(已事發三個多月),也沒有給肇事鴿子開紅單。
我要求鴿子開單,鴿子一直不開,搞拖延戰術,官官相護。
初步研判表上,只有寫我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我已經查過了,這一條只適用「對向」,同向並不適用,並不是像樓下有些人講的,同向也可用,樓下有些人不懂這一條規定的適用範圍。
而且初步研判表上完全沒有提到肇事鴿子的責任,一個字都沒有提到,真的是官官相護。
以前看到有些人批評鴿子,就覺得鴿子怎麼這麼糟,沒想到比想像中還要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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