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先是有行車糾紛後
在泰北高中前面的那條路上被計程車司機用高爾夫球竿架脖子後
又到了後面那條福林公園那(福林路240號)被計程車司機以高爾夫球竿揮了二竿
雖然說都沒有打重我但是請問有目擊證人嘛
還是有看到的可以跟我聯絡
當下很多人跟車可是沒有人出手阻止
請有看到的人跟我聯絡
下面有人問經過我說明一下好了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三線車道計程車本來在最內線
變換到二線後我要從最內線超車
機車都到後門了
他沒打方向燈直接壓過來
我們二台超越二線車道的車後
我加速到他前面煞車減度回頭示意他剛很危險我就繼續加速
後面就有引擎聲他從最內線
直接把我逼向第三線車道
因第三車道有臨停的車
我緊急煞車停下來
他搖下窗戶開始罵說我挑性我就說你剛那樣開很危險
他就罵了一堆
我就說現在打電話去你們車隊客訴
他就說盡管去我就一直問他電話
他就開始罵三字經跟我說五四三的
後來到下一個紅綠燈我繼續問電話
他就說你是欠打是嘛
就衝到後車廂拿球杆作勢要打我我手舉剛閃一下
他衝上來用球杆架我脖子
之後就在福林路裡面衝下車
拿球杆揮我
科科姚 wrote:
不過究竟是怎樣的行車糾紛? 怎麼感覺你很含糊的帶過去.... (恕刪)
怎麼感覺你很含糊的帶過去....+1
又是一篇來取暖的??...依01慣例,看這種條件和內容是標準砲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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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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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線車道計程車本來在最內線
→那最內線(內側車道)就是禁行機車
變換到二線後我要從最內線超車
→機車怎麼可以由"內線超車"??
機車都到後門了
→那麼近時間又那麼短,汽車駕駛那有辦法從後視鏡看到又馬上反應??
我加速到他前面煞車減度回頭示意他剛很危險我就繼續加速
→機車挑釁,汽車駕駛縱然有過失在先(況且不能說它是有意的),機車駕駛的反應
反而是危險動作..
我就說現在打電話去你們車隊客訴 他就說盡管去我就一直問他電話
→這真是~!@#$,還要事主告訴你客訴電話,為什麼不110直接報案??
他衝上來用球杆架我脖子 之後就在福林路裡面衝下車
→雙方都以已停下來了,機車就攔住汽車,就110直接報案??
拿球杆揮我
→記下車號,為什麼不110直接報案??
只有中間過程(單方面說詞),開頭和結果都沒有明說,沒圖沒真象,連起碼的車號也沒有,
(別小看01的人肉搜索功力,前陣子的"龍蝦二次堵車"事件),樓主這檔事看後續鄉民的意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