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看到條伯伯違規請問各位該如何處置..................................抓人交通違規很了不起自己違規還!@##$%^&*(警察自己違規該如何說服大家遵守交通規則....
aayumi wrote:請問各位看到條伯伯違...(恕刪) 又出現了然後文章就會接到執行公務這四個字最後就會演變成難道抓小偷、處理車禍也要找個停車位再來嗎抓人違規並沒有比較了不起那只是你個人認為你要抓也可以 每天站在路口拿著相機拍寄到縣政府、縣警局、分局、派出所檢舉這樣你也可以很了不起對了 有興趣的人可以搜尋一下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並不是有開燈才是執行公務拜託這種月經文能不能別在來了爬個文好嗎 還是要設個專區一起討論比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