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北橫雪霧隧道請小心測速槍vs縣長信箱

10月16日上午行經北橫雪霧隧
被手持雷射槍測到超速41km
多數人也知道那裡 我不知
其實是大直線加緩下坡
在那樣安全的地段
設置測速站
除了績效
還有其他正面的思考嗎
殊如是怕車輛摔到山崖下
之類的安全考量嗎

行文至桃園縣長信箱也是制式回答
感觸如下
警局部份警員說是 x局下令的
意思也是聽令行事

縣長信箱部份更是狀況外的答錄機
連真正的問題點也不願意去了解
只想結案 也接不到一通電話
心想這種小事都無心無法處理了
幹嘛設個縣長信箱讓人徹底失望

總之行經該處小心慢行(並非路況不佳)
尤其是外地人小心被測速槍掃到
花錢事小影響心情事大
祝順心 商祺
還是老話一句
不要違規就不用怕雷射槍
既要違規就要把荷包準備好

騎腳踏車都會超速吧, 41km/hr 背照, 樓主真是雖

cltsao wrote:
41km/hr 背照, 樓主真是雖


我覺得樓主的意思應該是他"超過"速限41km吧
超速40km以上...印象中不是會被吊大牌?

有誤請更正
那個地方真的是很機車,超速41km/h,看起來好像很多。其實真實速限是30km/h,所以樓主其實是騎71km/h。71km/h其實在那樣的直路真的是不算快....
超速60以上才扣大牌加罰款
罰款是~超越多罰越多
我記得這篇之前有討論過~

當地隧道限速 30 km/hr

但是阿條好像有上限到70 UP以上才會抓!!

所以原PO被抓到應該是被測到時速71 km/hr

所以被測到~開罰 71-30 = 41

不過說真的~哪邊真的連腳踏車都有機會超速..............
這有點詭異,我前幾天去郵局寄東西時有聽到旁邊一位歐吉桑在旁邊繳罰單,聽他說也是在北橫上被警察攔下開"71公里"的超速罰單,警察當時還拿雷射槍給他看上面71公里的速度,但他說他根本不記得曾開到那麼快!因此郵局的人還建議他去申訴!
呵!莫非.......

總之,搶錢!

對了!台7線不是禁行砂石車,大型遊覽車嗎?
為何巴陵附近到假日一堆遊覽車上去?
砂石車也是,北橫路小,一到假日大型車輛會車不易,常導致塞車!
警察為何視而不見?

台灣政府常不思改善路況,讓用路人開得又快又安全,反而儘想一些坑錢的辦法來,開30公里保證不會掉下山去但.....北橫有人真的開30公里嗎?
一位歐吉桑在旁邊繳罰單,聽他說也是在北橫..


aju..兄 您的文筆很好喔

本人還未收到紅單

所以應該不是您口中的 歐吉桑

不過也快到了歐吉桑的年紀了

無巧不巧我的也是71km/hr

難不成是固定式的..

申訴倒是沒有美國時間陪玩

他們可是職業 級的


遊覽車不能上山

對當地經濟打擊應該不小

換小巴吧明池棲蘭都是


這次上山倒是沒遇到砂石車

是真的安全多了

給予掌聲!!


會正面思考催車輛跟上

並提醒保持最低速限以上的

應該是雪隧才有的規格與管理


雪霧嘛...

少去吧

人家只想設攤坑殺你...

心想警員為何不在危險路段提醒遊客

如果這樣正面處理

賺到得應該不只這幾千元吧

一定是有績效的壓力吧

上級單位給的

難怪上下交相...沆瀣一氣


敬祝各位 健康 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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