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doffy wrote:想在台一線的路邊停車讓家人下車,結果慢車道旁就是紅線,紅線旁又沒有水溝蓋的空間,怎麼停都不對,怎麼停都是在慢車道上,這要人家怎麼下車啊........(恕刪) 紅線本來就禁止臨停...既然連停都不能停...當然怎麼停都不對...要停的對..可能要找其他地方..如果只想達到目的....怎麼停都可以...
chuenjia wrote:紅線本來就禁止臨停...既然連停都不能停...當然怎麼停都不對...要停的對..可能要找其他地方..如果只想達到目的....怎麼停都可以... 也只好把家人路邊丟了就快閃啊!不然被拍照就麻煩了......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有規定省道的路肩寬度要有1~1.5公尺(容許最小值是0.5~1.2公尺),偏偏很多條路都是不合格的其實車道畫窄一點不就可以生出路肩出來了.....
sendoffy wrote:也只好把家人路邊丟了...(恕刪) 不 是反了有些是 原本規劃為2線道的被重新劃成3線道這樣連機車道都沒但 那多出的第三線道能做什?當機車騎上就變成 很大條的機車道我不是反機車道 是說沒那個屁股就別拉那樣的屎原本就適合 就計畫畫為二線道應改成三線道 意義有多大?
wells130974 wrote:那三線道應該都是"快車道"這樣腳踏車還可以走嗎 可以!慢車(腳踏車)要行駛於最外側車道------補充:第一百二十四條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