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下班回家時 因天雨視線不清
在路口追撞一部機車
當下下車了解 並詢問騎士傷勢
機車已路倒 人也能站能講
當下我就打電話報警
但被騎士制止 我有聞到騎士有喝酒
騎士默記我的車號後就走了 但我沒寄他的車牌
因為他跑得很快
回家後未避免事後不易釐清
就跑到派出所備案
將情形說了一便
警察是有紀錄在記錄簿內
這裡要請教大大的是
1.這樣處置是否得當
2.保險公司(丙式保險)這樣的備案是否可以出險
3.若保險公司有出車險 日後騎士找上我是否仍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請各位大大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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