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機車違規(真的是第一次) 要繳多少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我的紅單寫
48條 1項 2款-----這樣我要繳多少錢(第一次被開單)
文章關鍵字

happy78323 wrote: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恕刪)


你自己都PO出來了

48-1-2

罰600元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別害羞,,很快會有第2..第3次.....................................

happy78323 wrote:
第 48 條 ...(恕刪)
有1就會有2
習慣就好
happy78323 wrote:
第 48 條

汽...(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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