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道就是超車道當你超過中線車道的車,再加上一定的安全距離(駕訓班的老師跟我講,即超車後,尚未變換車道前,若可以在後視鏡完整看到中線車,此時就可以變換你想跑的車道)就請你開回中線車道不要跟我講,我都有按照法定速度+10%行駛你怎麼知道你車內的車速表是準的???內線車有沒有超速,自有紅斑馬和固定照相機來裁決用不著你來說明一位在台灣開高速公路的用路人,還以為自己是日本司機 留
wen-wang wrote:超車道就是超車道當你...(恕刪) 我不懂, 時速符合規定, 哪一條法律說不能行駛內車道?"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何以你說話這麼大聲? 完全是因為駕訓班老師教的?
土台客小蛙 wrote:(恕刪)小弟一律開內側車道,速限上線+10以上,一路超中線的車 請問~~我要需要切回中線車道嗎?...(恕刪) 依據樓主的觀念是要切回中線的。理由一是錶速不一定準,理由二超車最大,至於有沒有超速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的疑慮,是要公權力介入的,理由三比樓主慢的車,「妨礙」樓主的「車流」,所以要切回中線。就醬子。
carlos0730 wrote:我不懂, 時速符合規定, 哪一條法律說不能行駛內車道?"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何以你說話這麼大聲? 完全是因為駕訓班老師教的?...(恕刪) 33-2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警察不是不開單, 被開單的時候不要說政府沒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