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晚上騎機車外出
騎到一半 突然被後面一台同向行駛的機車 從後方追撞!
撞上我後 他的車又撞上左邊正在行駛中的汽車前板金
所幸 當時因為大家車速都不快 (因為路相對比較窄)
但是 對方撞到我門後 不但沒有道歉 還罵了我跟汽車駕駛後
立刻就逃跑! 而就在他罵我門的時候 我們聞到了很重的酒味
當時 我雖然追上去 但是因為我清楚的知道我沒有攔阻他的權利
所以我是跟在後方記車牌 (這個時候對方不時減速下來幹交我 )
反正到了最後 當然也是報了警 大家在警察局做了筆錄 凌晨兩點就陸續解散
隔天....肇事者 打電話給我 跟我講說願意幫我修車
其實...因為我的車體比他大的多 而且撞擊點算很好
剛好只撞斷我的候土除 本來也是想說 換完之後 就大家談談和解就算了
我本來心中有個底 就是星期六 早上大家到警察局 去簽和解
反正 自有國家的行政處分!!
但是 我的困擾來了
那一整天 接了不知道多少通電話 有對方家人打來的
也有立法委員助理打來 叫我說不要計較 要我簽和解
甚至還一直說 你現在在哪裡工作 我們立刻到你工作的地方來談這件事情
當時一開始我也很有耐性的跟對方講說 等星期六 (當天是星期三吧)在簽
無論是對方家人 立法委員助理 全部都跟我講說 要立刻到我上班的地方
找我簽和解
弄到我真的很困擾 也很火大!! 簽不簽和解 是我的決定! 連助理都打來是怎樣!
如果下班時間打就算了
上班時間 一直打 一直說要下午立刻過來我這邊....已經對我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擾
後來 我不想再多談了 就講說 等你門把對方汽車也修復好 我門三方一起來討論和解事宜
至於我的機車損傷
因為肇事者的朋友 有認識機車零件商 他直接拿了一個原廠材料 幫我換...這我也都無所謂
反正 壞哪裡 換哪裡! 我也不打算坑你
不過....哪知道修車當天 肇事者也來了
就開始說 車子修好了 要我簽和解....我真的無法忍受了
修車 是妳們最基本該做的事情 不是說你車修好了 我就該謙和解
而且 我已經講過 等妳們把對方車輛修好 我們在一起約出來談相關事宜
你現在才修好 我就該簽嗎??
我現在有比較困擾的想法是
我現在不打算輕易的就簽和解了 我打算要賠償金
不過....我真的對這個沒有概念
有沒有有類似經驗的人可以給我一些大概的數字...
我不想弄到獅仔大開口 但是我也不想要就這樣算了
還是我該選擇提告到底 完全不和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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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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