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今天下午去板橋車站接人時
臨停在黃線 就被警察趕
我人又沒下車 而且也在規定時間內
很多車主也被趕走
是我不知道這道路法規嗎?
警察還說晚上10~隔天7點才能停車
這是指司機不在車上的時候吧?
是他錯 還是我錯...
請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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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au1011 wrote:
為什麼今天下午去板橋...(恕刪)


很多地方停車或者轉彎是有時段的,更有的是假日可停、假日不可停的。

我用600D寫日記
我只能說
可能這警察是新來的...
或是警察認為只有小黃可以載客...
又或是說那個時間點有高層要經過~所以要清場!!

以上可能性都有~
反正沒被開單~也不需要管對或錯!!
當是一場夢吧!
基本上警察說的沒有錯,假日開放黃線停車路段都是有告示牌。
黃線只能臨停且要駕駛在車上,引擎未熄火,沒超過三分鐘。

就算有告示什麼時段可停
當有警察指揮時
以當時警察指揮為準...
警察的指揮效力比當地的號誌還大..

你在路上,遇到紅燈,警察示意要你繼續前進迴轉或右轉
你就要依他指揮行駛,而不是號誌或標誌
號誌或標誌是死的,但路況隨時不同
還是要警察機動調整
只是覺得很納悶
這種時段 竟然不允許黃線臨停
在板橋車站 連接送乘客上下車都不行?
難道只能搭捷運或走路到車站嗎?
警察說話也蠻嗆的 說:誰跟你說現在能臨停的
蠻大的口氣

supau1011 wrote:
只是覺得很納悶
這種...(恕刪)


如果有乘客正要上下車, 臨停一下下應該會通融的,
但如果是暫停 (即使3分鐘), 也可能被趕走~


bis0815 wrote:
當有警察指揮時
以當時警察指揮為準...


+1.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9款規定:「臨時停車定義係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如引擎熄火駕駛人不在車內或停止時間超過3分鐘均屬停車行為而非臨時停車。

不知大大是否符合這些條件.
我曾經假日去公司加班時停黃線車被拖走...(公司有車位, 不過入口附近道路在施工懶得繞過去)
本來也是滿腦子疑問, 黃線假日不是都可以停車? 去領車的時候繳費的窗口就高高掛著一個牌子,
意思是黃線可不可以停車(非臨時停車)要看黃線附近的告示牌. 後來去看假日還真的不能停...

樓主要是對小黃為什麼可以停那邊覺得有疑慮, 可以直接問新北市交通大隊... 如果覺得警察態度
不佳或有疑慮, 可以問警察名字或乾脆拿出手機開始錄影, 再問警察先生為何不能停車... 但是樓上
有提到, 警察現場指揮優先於標線或號誌哦~ 態度不佳這一點是可以質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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