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速車占用內側車道的情形真的很多,相信這事情大家也討論很久了,查過法條是有法規可以罰的(.『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關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但警察有在取締嗎?小弟認為是少之又少,比例上可能抓超速的10件可能還不到1件是抓占用內側車道的,但是個人認為超速的人很多,但占用慢速占用內側的更多,特別是一些箱型車或是小貨卡,在上班時間還占在內側慢慢開,有時都認為反而外側車道車流都比內側快"很"多,
實在不太懂警察在是執行上有困難,還是什麼原因讓這種情形一直很嚴重? 很希望有國道警察看到這篇來為我解惑一下,或是立委大人再來把法規定的明確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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