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被無敵左轉阿伯撞了,在北宜怡園社區的入口處(剛進北宜不久)
對方行駛在同向車道中央,時速比我略慢。由於外側有自行車車友,所以我選擇從內側超車。
怎料當兩車接近平行,對方毫無預警的左轉...
很久沒騎車,也還沒熱胎,正在慢慢地吹風,也所幸是在時速約40左右撞上,我與對方都無大礙,對方皮肉傷,我則是小拇指腫得跟腳拇指似的。
(我撞完甚至連車都沒倒,只是順著反作用力順順的停到路邊)
但由於對方車上裝了大型的鐵架(猜想也是因此阻擋了對方後視鏡的視野),我的車可慘了,引擎Case破了一個洞,做好的彩繪也全部泡湯。
現場有熱心的單車車友幫忙清理現場(早上那位黃衣服的先生,真的很謝謝你)
我的車乍看不嚴重,載到車行聽老闆一報價差點心臟沒停。以大部分修復方式竟然還要四萬多!(僅有碎裂的頭罩與引擎case換新)
本想大事化小,跟對方討論出責任歸屬的成數後互賠,因小弟生病已留職停薪四個月,短時間內實在難以負擔。必須求償。
但對方完全沒有誠意解決,打電話過去開口總沒三句話就遭對方找理由掛斷。
也由於當時現場的車友熱心,擔心後車追撞,已自行將對方車輛移置路旁,導致現場不完整。
因 此車是小弟進出台北市唯一的通勤車輛(小車壞了還沒預算修),造成小弟生活上的極大不便。
最壞的狀況是必須訴訟,但小弟擔心證據的完整性不足,也怕對方顛倒是非。
所以懇請當時目擊的車友能跟我聯絡,幫我做個備而不用的證人。
小弟曾兩次路上目擊肇逃,皆是追上記下對方車牌後回頭告訴傷者,或報警等警察來後告知警察。事後也曾因此上警局做筆錄,一次可能都要耽誤近一個小時。深知作證的確會有作證的麻煩。
若真有需要請您作證,禮數小弟知道。
因當時路段各種車輛皆有,小弟一文發至公路車區與重型機車區,請版主海涵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