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計程車司機謝國華載國父孫女孫穗芬,從建國高架橋上中山高速公路時,遭到一輛失控翻越中央分隔帶的轎車撞上,轎車駕駛陳致宏和孫穗芬雙亡。事後陳致宏家屬認為謝國華未注意車前狀況釀禍,告謝業務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認為計程車司機未有超速或違反交通安全的情形,因此將運將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根據民眾提供的行車記錄器拍攝畫面,發現陳致宏駕駛的車輛,肇事時車旁、車後都無其他車輛,行經事發地點時,先擦撞外側交通島,才失控向左翻越中央分隔帶,與對向車道的計程車撞擊,且依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也未發現計程車司機有任何超速或反交通安全的情形。
被對向失控控翻越中央分隔帶的轎車撞上,有錯.....還要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