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個位昨晚我跟一名駕駛發生車禍,我是開車者因違反交通規則雙黃線左轉,然後撞上對巷騎士導致對方有多處擦傷,然後下顎部分有破裂,頭部也有撕裂傷,經過醫院處理已無大礙,這部分是我的錯我侵犯到他人路權,但是對方也是酒駕0.46在保險部分,是否未給予理賠醫療部分,還是會因對方也有酒駕責任而金額上會有出入???早上有去拜訪對方,對方部分希望我在醫療和機車修護上能夠全權負責,那我是否就該全權負責任?
manufacturing wrote:想請問個位昨晚我跟一...(恕刪) 是的這部份屬於告訴乃論罪,有告就有沒告就沒事,原則上該負責人我是會去負責,對方也只希望人沒事醫療機車修到可以動,其他沒有太多意見!!!!我個人經驗不要為了幾秒鐘等待,還有7月半還是少出門吧!
buyd80 wrote:是這樣嗎?...(恕刪) 非也,就跟無照駕駛車禍全錯一樣,是流言不要想說對方酒駕,或是無照就可以把自己違規肇事的責任全推給對方....就樓主陳述違規雙黃線左轉才是肇事主因若酒駕騎士,除酒駕無其他違規行為那麼他只會被開酒駕罰單而樓主,雖未酒駕但其違規行駛才撞及機車故此為肇事主因
firedragon wrote:非也,就跟無照駕駛車...(恕刪) 說的好+1對方酒駕是對方的事據此想少賠點真的是想太多了好好談和解吧不然對方告到底過失傷害隨便判個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賠償跑不掉,還得多繳3萬大洋給政府
manufacturing wrote:早上有去拜訪對方,對方部分希望我在醫療和機車修護上能夠全權負責,那我是否就該全權負責任?...(恕刪) 建議不要全賠。因為我很想看到侵犯對方路權的駕駛,除了負擔民事責任外,也要受到國家刑事責任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