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後也好幾個月了
目前是收到法院的通知了, 調解委員會好像沒有收到耶... 因為我沒有保險所以就拖到了法院
目前對方是開30+萬, 可是那199x 年的toyota老車...真XXOO
請教幾個問題:
1. 請問因為做筆錄時警方有特別寫我看到對方停下來才撞上去, 這個可以翻供嗎? 因為那時沒有想太多, 其實也不確定對方到底有沒有停下來
2. 如何讓賠償金減低呢? 我目前只知道有折舊公式?
3. 如何知道對方是否有真的去修車? 除了看發票外, 有地方可以去查嗎?
4. 還有其他人有其他經驗可以分享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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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POST詳細求償內容,大家才能幫你....

第一,人有沒有受傷, 對方人沒受傷,就沒有所謂代步費的求償, 除非對方是計程車,那就麻煩了

第二, 零件費用199X年的車, 是打一折

第三, 工資費用要全付

第四, 追撞是怎麼撞才會修三十幾萬? 我很納悶

第五, 修車賠償要附修車前後照, 看是不是有必要

第六, 法官一定會先要求送調解,調解成功,法官的考績會比較好
一交給法院判


二有誠意調解委員會喬,找有力人士喬,有誠意的喬,喬出合理價位

若對方開價修車,就自己找技師去估價雙方再來談,談一個雙方都接受的價位,直接付給對方金額談和解。

若對方還沒修車,又不堅持原廠,就看雙方怎麼喬去哪裡修怎麼修,如不重要零件用副廠,板金也可以找民間車廠板,由你支付修車費用。

若對方還沒修車,又堅持原廠,就自己找看看原廠的各區板金中心估價,個人經驗,Nisaan 的板金中心估價會比各地區Nisaan原廠來的低,因各區原廠要板金也是送到區域的板金中心,Toyato 就看如何估,由你支付修車費用。

若對方金額不合理,就還是跑法院吧。


用折舊算若是我沒肇責車被撞也是很不甘願車損損失,這是上法院的最後底線。

調解委員會就以談如何恢復原狀為前提,雙方若都有不堅持及可接受的修車條件是最好。如上述接受民間車廠板金,部分使用副廠零件等...

若雙方有一方不合理要耍賴那就沒辦法了。
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受傷 先不論誰對誰錯
老車開口討30萬 真的談不瓏 交給法官來定奪
又是一個開車不保第3人任意險的人?
每年連強制險不過3000元左右,
真是傷腦筋,有保第3人任意險的的財損,
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了.
1. 請問因為做筆錄時警方有特別寫我看到對方停下來才撞上去, 這個可以翻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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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翻供 而且就這點您將大失血

如到院方審判長那,也會依此心證
我猜那開30幾萬~是等著讓你砍的~~
你現場有拍照嗎??
拿著對方車損照,去問問看認識的車行~就知道行情大概在哪~~
以對方的心態來看合理的金額是修車的錢
提醒你.此時私人修配廠不見得比原廠便宜!

車真的很舊.合理的金額至少要能買台同款車
舊車報廢金額要不要折抵由你們談話決定

如果都超出你能承擔太多.那就繼續等.直到判決出來再去想怎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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