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後也好幾個月了
目前是收到法院的通知了, 調解委員會好像沒有收到耶... 因為我沒有保險所以就拖到了法院
目前對方是開30+萬, 可是那199x 年的toyota老車...真XXOO
請教幾個問題:
1. 請問因為做筆錄時警方有特別寫我看到對方停下來才撞上去, 這個可以翻供嗎? 因為那時沒有想太多, 其實也不確定對方到底有沒有停下來
2. 如何讓賠償金減低呢? 我目前只知道有折舊公式?
3. 如何知道對方是否有真的去修車? 除了看發票外, 有地方可以去查嗎?
4. 還有其他人有其他經驗可以分享一下嗎?
二有誠意調解委員會喬,找有力人士喬,有誠意的喬,喬出合理價位
若對方開價修車,就自己找技師去估價雙方再來談,談一個雙方都接受的價位,直接付給對方金額談和解。
若對方還沒修車,又不堅持原廠,就看雙方怎麼喬去哪裡修怎麼修,如不重要零件用副廠,板金也可以找民間車廠板,由你支付修車費用。
若對方還沒修車,又堅持原廠,就自己找看看原廠的各區板金中心估價,個人經驗,Nisaan 的板金中心估價會比各地區Nisaan原廠來的低,因各區原廠要板金也是送到區域的板金中心,Toyato 就看如何估,由你支付修車費用。
若對方金額不合理,就還是跑法院吧。
用折舊算若是我沒肇責車被撞也是很不甘願車損損失,這是上法院的最後底線。
調解委員會就以談如何恢復原狀為前提,雙方若都有不堅持及可接受的修車條件是最好。如上述接受民間車廠板金,部分使用副廠零件等...
若雙方有一方不合理要耍賴那就沒辦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