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 10/22 傍晚 (17:50) 於國道3號北上接近八德交流道處被後方來車擦撞, 當時因路況擁塞, 走走停停, 判斷應該是後方車輛跟車過近導致剎車不及而撞上, 當時對方表示願意負責提供駕照拍照留下個資, 聯絡電話, 以及再拍攝對方車頭與小的車子車尾照片, 行車記錄器的部分因只有前方錄影, 因此僅有當時被撞時間前後的影像.
10/23 晚上打電話 (手機) 給肇事車主, 第一通響了很久, 有人接通, 但告知車主不在, 說明會轉告回電. 後來分別在一個小時及兩個小時過後我主動打電話過去不是沒人回應, 就是提早進入語音信箱. 打算明早再聯絡看看, 是否肇事者想逃避責任而避接回電話!

當時因對方表示願意負責又趕時間因此沒報警處理, 若肇事者真的避接電話想逃避責任, 這樣的狀況該如何處理呢? 請大大們給點意見, 謝謝.

另外, 若當天有經過此路段的大大, 若剛好您的行車記錄器有側拍到此事故, 也多煩請幫忙, 小的感恩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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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e wrote:
小弟 10/22 傍...(恕刪)


為什麼就是學不乖呢
當下就是要報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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