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寄到警察局舉報了
硬擠硬闖也就算了,那個中指比的還真激動阿.
已收到分局回函:
有關您檢舉100年12月13日車號533-HZY重機車在本轄中正橋頭違規行駛汽車專用道一案,本分局查處情形如下:
一、 本分局接獲您的來信後,檢視您所附照片,車號533-HZY重機車違規事實明確,本分局業依規定取締告發在案;如您再發現有前揭行為,可直接撥打電話向本分局勤指中心(23751825)電話提出檢舉,本分局當會立即派員前往處置,以有效遏止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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