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看條文右側超車是屬違規超車
但想請教的是
這是指單車道的情況
或是多車道時不同車道右側平行超越也算是違規超車嗎?
例如市區中快車道常有兩或三車道
1.不同車道右側平行超越
算不算是違規超車?
2.不同車道右側平行超越後,轉入左側車道開在被超越車前
算不算是違規超車?
3.原在同車道,為超越前車開入右側車道在右側平行超越續開右車道
算不算是違規超車?
4.原在同車道,為超越前車開入右側車道在右側平行超越後,轉入左側車道開在被超越車前
算不算是違規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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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會亂不是沒有原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