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對情侶在平安夜的高雄路上遇到開小鴨的棍棒哥攔車恐嚇,結果受害者去警局報案,高雄警方回應說人家只拿棍棒又沒怎樣當事人也沒受傷,加上沒拍到車牌所以不受理報案~~

多台媒體都以警察吃案為主題報導了~~
這一條今天一定會有可看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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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民主聖地""幸福城市",發生的事件,
難道會不知道,那是犯罪者的天堂,歹徒的樂園嗎?
警察連飊車都賴的管了,也難怪會說:不過只是拿根木棒揮一揮而已.
必竟沙漠就是沙漠,適者生存,不適者就淘汰.
攔車已構成強制罪&妨礙自由了吧
真的是要自求多福了
飆車族都還沒抓到幾個人
誰還管你棒球哥~
改天飆車族就會變成甩棍哥了
艋舺的結局是什麼?為了什麼而爭
今天晚間新聞報導,持棒球棒者已被警方查獲.當日受理報案員警也被懲處.
真是多虧有記者報導,警方不得不去偵辦,不然又被技術性消案.

岩石 wrote:
今天晚間新聞報導,持...(恕刪)


對照你另外一篇台中文章.雙重標準讓人感到噁心~

孤寂之狼 wrote:
有一對情侶在平安夜加上沒拍到車牌所以不受理報案...(恕刪)


改天那個高官被沒車牌的車拿棍棒攔車

最好警察是回他沒拍車牌不受理

岩石 wrote:
今天晚間新聞報導,持棒球棒者已被警方查獲.當日受理報案員警也被懲處.


台灣警察水準真的有問題!!

難怪很多人看不起警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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