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禮拜轉進我家巷子 A 到一台紅線違停的車(車主不在) 當下就下車察看,然後報交通隊來做筆錄 員警來第一件事先開一張紅單給那台車 然後才照相作筆錄 兩台車都只是小擦傷,而且我也有保險 只是想知道這樣責任怎麼算? 1. 我開車不小心,所以撞了我活該? 2. 他違停在先,被撞還得賠我 ? 3. 兩邊都有錯,自己賠自己吧? 先謝謝大家解答,希望有實際經驗者回應 !!
我的見解是:不一定因為去年10月份我因調撥車道路段對方違規停放前方導致我方車閃避不及撞到右後照鏡回彈打破副駕駛玻璃而且因交通警察在事故圖尚未註明條撥車道搞到初步判定表還寫我方百分百肇責最後還是勝訴...只是我是有輕微受傷所以就用了刑逼民來讓對方賠償不過最重要是一個關鍵點是有沒有行車紀錄器作為佐證因為若是上法院會經過將近2-3個月等待期最終要附上當時證據所以要先蒐集好證據以及維修單據若上了法院是看收據的
DR嵐 wrote:勝訴...只是我是有輕微受傷所以就用了刑逼民來讓對方賠償不過最重要是一個關鍵點是有沒有行車紀錄器作為佐證因為若是上法院會經過將近2-3個月等待期最終要附上當時證據所以要先蒐集好證據以及維修單據若上了法院是看收據的 您應該是騎機車又受傷!
答案是...對方賠..朋友把貨車停在自家工廠對面..只是超出一點點白線...結果被不看路的機車族直接A上去對方腳指骨折(鬧到法院)最後我朋友竟然判賠2萬...所以我朋友就說看到高級車停超出白線就給他撞下去..對方就要乖乖賠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