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一種一吐怨氣吧.
終於, 看到有人被罰的新聞出現了...
國道時速78公里 開太慢罰5千
不過, 偉大的記者還是在在文章中強調都是宣導不足, 這樣的罰款太過份了..
可是如果他們開上高速公路, 會不會也是在車內抱怨佔用超車道的人呢?
正義終於有稍微伸長了...
附上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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