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警方處理完後過兩天對方就打電話來要跟我和解,我車修7千多(原廠)但對方說他沒錢付不出來
後來我和他說最少要給我5千他也不肯,說5千的話他要分5期給
當然和解就破局了,我打算去調解委員會或提民事訴訟
但就在此時問題來了!昨天我去交通大隊申請當時警方畫的圖及照片和初步判定表
但上面說因為對方肇事逃逸所以證據不足所以沒有做事故判定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樣的情況我上調解委員會或上法院會有用嗎?
會判對方必須賠償我嗎?
謝謝

P.S 我的車並沒有保險 只有強制險而已

P.S 對方當時撞到我還繼續開走,是我上前鳴喇叭才停下,所以我下車拍的照片已經不是現場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