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今年初買朋友二手代步車LUPO,因前車主有改車白光HID,在縣道被警察攔下來,並打開引擎蓋照相,開了第18條,朋友去監理刷條碼,得知罰金為7200,實在沒辦法接收花這錢買這個經驗,請問各位大大,此種案例有辦法伸訴或如何伸訴嗎?
zenus wrote:無法申訴, 罰款72...(恕刪) 對,是朋友買二手車,對車也不是很懂,也不是故意去改,而且先前驗車也有驗過,所以才會想要如何伸訴,己經將HID拆除,要驗車也無意件,只是真的這法條太重了!才會詢問求助~
16條還比較好講,18條字面上的解釋蠻硬的只要你是改裝的HID,行照上沒加註HID光型的話,他就可以名正言順地開單你自己都承認有改HID了而且單也沒開錯(還有照片存證),於法有據沒得辯。除非你的HID是有驗過合法安裝的。
jimmy0220 wrote:朋友車改裝HID 被...(恕刪) 16條講的是"頭燈"以外的燈光18條裡"電系"中就是有包含"頭燈"這部分所以開18條1項沒錯關於HID的變更規定可查『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jimmy0220 wrote:看來沒得含扣了~只好...(恕刪) 對啦 ,LP捏緊點 ,把罰鍰繳一繳吧我的比你更嘔, 我是停紅燈時被員警攔到路邊開單 , 我的車是貨車牌 ,後座折起來沒坐人, 載了一些貨, 這樣也被開, 我還是把7200給繳了, 違規在先, 沒有第二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