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政府的態度是,只有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影響汽車行駛的爽度才叫重大違規,是不可原諒的,警方強力取締,每年獲得上億罰鍰;汽車行駛機車優先道,那就算了。...(恕刪) 四輪行駛機車所謂的啥優先道或是專用道叫:善用道路資源!退堂!
st336706 wrote:車小好鑽 樓主的樓過了一天結果回文的人才這樣果然反正習慣就好至於蘆洲那個河堤道路只能說是腦殘的設計明明之前那個就好好的現在改成這樣只會更增加事故發生機率.....還好已經不住三重了要不然以前去關渡淡水八里,都是走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