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

桃園縣七十二歲婦人陳張有穿越快車道,被騎重機車的鍾文勝撞死,鍾也受重傷。老太太的五個兒女和鍾互告賠償,法院認定老太太侵犯路權,過失較嚴重,判鍾不用賠,反而判兒女要賠七十三萬餘元,形成老太太被撞死,子女還要賠肇事者。
「我們失去親愛的母親,還叫我們賠對方,這社會還有公理?簡直是恐龍判決」、「要我們賠,那他還給我們一個媽媽」,死者女兒陳怡辰和陳卓金氣得開罵,「這口氣無論如何嚥不下去,要上訴到底,討公道」。

原文來自 http://tw.myblog.yahoo.com/jw!o21UHR6QFRY71LjvlNkNh6M-/article?mid=49

侵犯路權造成車禍

肇事方賠償非常合理

現在的交通亂像

就是之前法院胡亂的判決造成

大車賠小車

後車賠前車 活人賠死人

完全不深究肇事原因及路權問題

如再多幾個像上述判決案例後

相信喜歡違規者會有所警惕

交通會更順暢

steven0415 wrote:
桃園縣七十二歲婦人陳...(恕刪)


標題改一下

這婦人不就是肇事者嗎?自己賠自己??

= = = = = = =

這樣判,真是難得的好法官啊!
再橫越嘛!

天真的以為死者還是為大?
天真的以為大車賠小車賠行人??

天真的以為忙幾天,就能財留子孫!?

不是子女要陪....
他們只要限定繼承就好

是遺產要陪
失去一個母親還要賠錢給對方..
那有沒有想過若他們母親沒有違規任意穿越道路
就不會造成這種悲劇

不是騎士的錯又要騎士賠那才是沒公道...
人因夢想而偉大,人因異性而變傻。
那是因為是騎重機才有的待遇。

我以前曾在板上提過,惹到重機騎士事後都會很麻煩,
因為他們有錢、有權、有勢。

如果今天撞到老婦的是開著國產汽車的市井小民,結果可能就不同了。
而且各大車禍中,政府還是比較保護機車騎士的。
以弱小自許博取同情,實際上卻是無視法規、恣意妄為,這樣的族群也敢要求路權?我呸!
上次有網友提到
民事是子女們要賠沒錯
但刑事 過失致死的部分
騎士被判六個月有期 而且不得緩刑...
唉 這是禮服店還是法院 好的判決不能只有半套啊!!!!
Auroras777 wrote :上次有網友提到
民事是子女們要賠沒錯
但刑事 過失致死的部分
騎士被判六個月有期 而且不得緩刑...
唉 這是禮服店還是法院 好的判決不能只有半套啊!!!!
...(恕刪)

有人找到判决文
五個月可易科罰金十五萬
判的好~151515151515
=========修正一下...=.= 拿的到錢

肇事者也被判了有期徒刑6個月且不得緩刑,但可以拿到民事賠償金,不過要背前科、坐牢...
samuraistyle wrote:
那是因為是騎重機才有的待遇。
我以前曾在板上提過,惹到重機騎士事後都會很麻煩,
因為他們有錢、有權、有勢。
如果今天撞到老婦的是開著國產汽車的市井小民,結果可能就不同了。
而且各大車禍中,政府還是比較保護機車騎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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